国家档案局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河北省委办公厅、江苏省委办公厅,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今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12个国际档案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良好氛围,根据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部署和《2019年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新中国的记忆”为主题开展宣传。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9日至16日,在此前后各级档案部门可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宣传。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2.在档案报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出档案工作宣传海报、科普文章、微视频等。 3.邀请档案专家、领军人才和优秀档案工作者举办档案专题讲座、开展档案业务交流。 4.各地档案部门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相关要求 1.要把牢政治方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确保宣传活动有质量、有品位。 2.要突出活动主题,充分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展现档案事业发展的显著成绩,展现档案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3.要加强工作联动,将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结合起来,与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结合起来,与档案学术研究及业务交流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宣传效果。 4.要丰富活动形式,除举办档案展览、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外,可通过制作档案文化创意产品、开展档案馆开放活动、组织档案修复体验、组织档案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特别是是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优势,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互动性和实效性。 各地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及时反馈至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