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公司所属各单位:
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五年来,支公司工会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安全生产稳定运行,提高了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了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从而保证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供电分公司《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支公司“安康杯”竞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总体要求和目标
1、 总体要求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争做遵章守纪职工”的竞赛主题,结合“珍爱生命、关爱健康”系列安全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以“十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活动,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征文评选、演讲等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设备、处处关爱生命的氛围,培养职工严格执行安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保障电力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为保证电力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
2、 总体目标
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两个为零、三个加强,即提高企业管理者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工会群众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年内20%以上的职工接受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安全知识普及学习。
二、竞赛考核标准
在《全国能源化工系统参加“安康杯”竞赛企业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下列考核标准,逐级考核。
1、 基层单位竞赛考核标准
(1) 竞赛组织机构健全,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部署、有方案、有检查。
(2) 安全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专、兼职安全人员配备合理,安全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
(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符合标准,配备齐全。
(4) 无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事故。
(5) 无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含外包工、临时工、合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而发生的死亡、重伤事故)。
(6) 无误操作及恶性事故。
(7) 无本单位负的同等责任的人身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8) 无中断安全记录的事故。
(9) 无生产用油泄漏、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及以上事故。
(10) 无直接损失在一万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11) 无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及以上的供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以及贵重仪表、仪器损坏事故。
(12) 无误调度事故。
(13) 无本单位责任造成的—类障碍。
(14) 无性质比较严重的事故未遂。
(15) 开展“十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条安全生产建议;查—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做—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
2、 班组竞赛考核标准
(1) 无本班组负主要责任的二类障碍及以上故障。
(2) 无人身轻伤及人身未遂事故。
(3)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安规和两票制度,无因违章受到处罚的人员。
(4) 上级要求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台帐、资料齐全。 三、要求
1、 竞赛由支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统一领导,竞赛活动要同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2、 各股(室)所、班(组)站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竞赛活动列入议事日程。要有专人负责竞赛工作,切实把竞赛工作做深、做细。
3、 要广泛宣传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开展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报告险情,督促整改,从而形成—个“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竞赛局面,为促进支公司的安全生产发挥积极作用。
4、 要认真贯彻省电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方针,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和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责任制,逐级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重特大责任事故,从整体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 支公司将按照竞赛考核标准,对各股(室)所、班(组)站进行评比、表彰、奖励,并向上级工会积极推荐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6、 各股(室)所、班(组)站要及时发现总结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并于 7月15日前将竞赛活动安排,11月10日前将竞赛活动总结报支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