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团委、通风防尘处《关于开展自救器使用方法普及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确保入井人员正确掌握自救器使用方法,提高在突发事故面前自救保安能力,结合矿井实际,公司制定活动规划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自救器使用方法普及学习活动,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掌握自救器工作原理、使用操作程序,自救器知识应知应会率达到100%,从而进一步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提高矿井发生灾变时井下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矿工安全避灾。
二、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 8月1日 - 8月10日 )
⑴开辟电视专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媒介,使广大职工在思想认识上引起高度重视。
⑵召开动员会,并通过班前会、班组长例会、学习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正确佩戴自救器的重要性、自救器的操作程序及工作原理等知识。
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家属群监会、青年志愿者深入区队、井口等地点,以一通三防、自救器使用知识等为重点,设计开展安全有奖问答、安全知识咨询、发放倡议书、宣传单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提高( 8月10日 - 9月20日 )
1、以点带面,分步推进。分公司、区队、班组三个层次组织学习。组成由各单位技术员、安全网员、青年安全岗员为自救器操作示范员培训班,组织专业人员担任授课教师,通过观看自救器操作演练、聆听自救器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重点培训佩戴自救器的目的意义、自救器的构造、工作原理、性能、使用操作程序、注意事项、携带、检查及维护保管等内容,增强理论及操作水平。
2、注重实效、全面推进。组织各单位自救器操作示范员充分利用三班班前会、学习日等时间,通过设置操作演练台、举办班前观摩学习班、专业人员现场使用技能指导等直观、有效的形式,以实人、实物讲解自救器的正确使用方法,让每一名职工现场亲自佩戴自救器,掌握佩戴方法,提高操作的针对性。
(三)检查考核( 9月20日 - 9月25日 )
1、区队自查。学习培训结束后,各区队要对所有职工自救器使用方法进行检查,佩戴正确、规范,签字后方为过关。
2、矿井督查。各单位通防科、团委要不定期深入井口、候车室等地点对下井职工轮流抽查,发现不会正确使用自救器者,禁止其下井,并当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下井。
(四)总结阶段( 9月25日 - 9月30日 )
活动结束后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改进。同时充分挖掘在学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推广,提供可借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