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情况报告

      我院按照《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集中时间、抽调业务骨干对“百万案件评查”活动要求评查的案件范围扎实进行了评查。通过“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开展,有力的化解信访积案,使我院的案件质量有了大幅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确保“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既是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也是我院决心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院党组十分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赵院长任组长,各位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审判监督庭具体负责实施。领导小组结合“规范化执法”、“机关效能建设年”、“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和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制订出ZA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案件评查范围,突出评查重点,夯实工作责任。要求把这次 “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作为推动我院审判工作、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法官素质的有力举措。院党组在审判任务重、法庭建设时间紧的情况下抽调12名业务庭庭长组成四个评查组集中时间,统一办公对2009年元月至2010年六月审、执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同时对商中法【2010】30号文件要求的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院党组要求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真正把审判人员存在的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理念滞后,审判水平不高、审判作风粗糙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在全面评查案件的基础上,确定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从执法思想、工作作风、司法能力以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在全院析案明理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剖析。由于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得力,确保了我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开展 “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这次组织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是在新形势下加强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我院在落实《案件评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订了详细的《案件评查方案》、《评查方法》和奖惩制度。依照《实施方案》确定了两起应评查的信访案件,并指定了包抓领导,抽调专人评查,严明了评查纪律、夯实了任务,明确了责任,评查人员以对法律、对ZA法院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省高院的《陕西省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认真细心的对 2009年度的两起信访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同时对 2009年元月至2010年六月审、执结的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审(处)理、裁判文书、案卷装订和归档等方面全方位的进行了评查。一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摸底,集中梳理,全面掌握基本情况,逐一排查,登记汇总,按要求做到了“三清”:底数清、原因请、症结清。二是抽调业务骨干民一庭庭长熊XX和执行一庭庭长陈XX对两起信访案进行了认真评查,均已评查完毕,评查人员对被评案件均写出了客观、公正的专题评查报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提出了解决方案和途径。此两件信访案因程序上的一般性问题被定格为瑕疵案件,但这些瑕疵案件并不影响实体处理,已转化为信访案件并化解。  

 三、针对问题症结,及时整改,确保案件质量逐步提升   

(一)整改措施   

 这次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是“规范化执法”、“效能建设年”活动等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我院以此为契机,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抓手,促进审判活动依法、高效、规范运行,践行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针对案件评查中所查出问题,我们在全面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审判事业的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审判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决定案件质量的高低,通过学习政治理论,使每一名审判人员都能深刻理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真正含义,树立“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抓手,不断促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通过学习业务使审判人员不断提高专业理论素养和审判技能。多年以来,我院坚持每周一为集体学习日,安排经验比较丰富,审判经历较深的各部门负责人轮换辅导和传授各项审判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各业务庭每周必须安排一天为学习日,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这一学习制度。在鼓励要求审判人员自学外,将安排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的各种培训和到先进法院考察学习,使我院的案件质量真正实现公正、高效的目标,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改进作风,着力培养审判人员职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通过对这次案件评查结果和反面案例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对个别案件的审判人员存在的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以及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审判作风整顿活动,对瑕疵案件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本人要做深刻的书面剖析并制定出整改计划,各业务庭庭长要对本部门的案件质量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担负起本部门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达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使每一名审判人员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案件质量有所突破,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3、加强监督,对案件质量实行多方位管理。审判管理人员要充分发辉审判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案件质量管理,在坚持严格评查好每一起案件外,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从立案、审限到审判活动过程要进行全面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预防不合格案件的产生,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执法活动的监督,使每一名审判人员从思想深处有压力,同时变压力为动力,自觉提高案件质量,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审理效果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4、严格审判纪律,加强责任追究。按照省高院制定的《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我院将案件评查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长抓不懈,要求全体干警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个不准”,实行法官案件质量责任终身制度,通过对案件评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重点案件,报院纪检监察部门,实行责任倒查,并责成承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进行了深刻全面的自我剖析,制定详实的整改措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案件质量  

为了严肃审判纪律,强化法官的工作责任心,规范法官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防止案件发生质量问题, 我院加强了案件评查制度建设,继省高院出台了《审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审判质量管理办法》、《审判执行绩效综合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后。我院依据省高院的这些规定,结合“审判质量管理年”、“机关效能建设年”、“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和我院的工作实际,相继制订了《ZA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ZA县人民法院办案差旅费补助办法规定》、《陕西省ZA县人民法院卷宗装订及交卷暂行规定》等制度。其中《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案件评查结果及案件质量情况的排名实行季度通报讲评制度,对被通报的案件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对具体案件、承办庭、承办人通报到位;对个性问题根据案件事实,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分析到位;对共性问题根据事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归纳到位;对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到位;对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监督到位。《办案差旅费补助办法规定》,实行科学、公平的奖惩措施,奖优罚劣,保护、鼓励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聪敏才智,培养审判人员的案件质量荣辱感,并将案件质量与审判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作为评优、晋升晋职的依据。通过建章立制,使我院案件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从2009年至2010年6月所评查的1167件案件质量情况来看,案件质量明显有所提高,案件的优秀率、良好率均有所上升,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35%和4.47%;瑕疵率比上年同期下降25.69%。办案法官自觉树立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遵照执行省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所审、执结的案件,卷宗装订整齐、封面字迹清晰、工整,所填写内容未出现差错,案件的流程管理运作程序正规化,立案案由与案件审结的案由一致,各种法律文书送达、签收符合法律规定,庭审程序及各种笔录记载比较规范,法律文书能按照格式要求去写,错字,掉字、多字、别字现象明显减少,裁判说理能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观点结合法理透彻分析,能够正确引用法律,裁判文书主文表述基本准确,所审(执)结的案件均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处理结果恰当合理,未引起新的涉法涉诉信访,现我院无中省市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党委、人大、纪检交办、转办的等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向党委政法委汇报的情况  

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从中发现审判工作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改进,进一步改进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此,我院党组十分重视,要求严格依照省高院《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多次以口头、书面报告的形式,对近年来案件评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向市、县党委政法委等部门做了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法委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县委政法委对我院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使法官责任意识增强、案件质量大幅提升、瑕疵案件逐步减少等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工作计划   

我院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审判管理改革,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有意见的案件质量问题,加强监管,严格评查,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并着力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监督。对立案、送达、保全、庭前调解、庭审、执行、案卷质量评查、归档等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在时限、质量等方面应达到的标准进行严格规定。在案件质量监控中,改变以往书面卷宗评查和再审监督的滞后性做法,坚持审判前、中、后动态监控。对案件的质量监控,通过多渠道进行。包括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批示、接待案件当事人来访、处理群众及当事人来信、调阅案件登记、调卷审查、庭审评议、案件质量检查、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本院干警反映以及其他方法途径等。     

2、以业务庭为主,开展审判质量自查。庭长、副庭长对每一起案件的审理要把好三个质量关口:一要规范庭审,严禁出现办公室开庭、书面审理、自审自记等违反程序的问题。所有庭审一律安排在指定的审判庭,由指定的书记员担任记录,执行统一的庭审操作规程。二要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一一检查裁判文书是否做到证据认证全面、法理分析透彻、法条引用准确、附引法条明白、制作格式规范。三要规范卷宗装订,检查有无错别字、缺项、杂乱的问题。     

3、以审管办为主,对审判质量进行全面评查、通报。实行审判质量评查情况季度、年度通报制度。即,每季度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包括报评数量、迟报数量、存在问题的案号、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承办人等进行一次通报,监督业务庭进行整改反馈,督促业务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编发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通报;每季度对法官审判实绩进行通报。     

4、建立全面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法官业绩评价体系通过将审判人员每年结案数量、质量、效果等十余个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促使审判人员纵比看进步,横比看差距。年终汇总各项得分,法官审判实绩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岗位考核的依据,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作为职级晋升的依据以及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依据。   

5、严格执行审判质量评查机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今年起我院对被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评为优秀的案件,每案奖励承办人50元,并给办案部门考核时加1分,被评为良好的案件,每案奖励承办人30元,并给办案部门考核时加0.2分,被评为不合格的案件,每案罚承办人50元,考核时扣去本部门1分。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案件的,每件奖励承办人100元,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件的,每件奖励承办人200元。制定此奖励办法,激励审判人员提高办案水平,使我院案件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