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授旗评星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三查三看”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开展授旗评星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创组〔2010〕32号的精神要求,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开展授旗评星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授旗评星是定期对党组织、党员进行考核评价,向先进党组织授予流动红旗、对每个党员评定星级的一种方式,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总抓手。开展授旗评星活动主要是紧扣省委提出的基层党支部“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动员党支部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流动红旗”先进集体、“星级党员”评选活动,掀起创先争优授旗评星活动热潮。通过开展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形式,营造基层党支部创先进、广大党员人人争优秀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为推进我局中心工作又好又快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中心工作为目标,以落实中心任务为己任,激发和调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实行动态管理。“授旗评星”实行动态管理,赶超先进成为时代追求。局机关要对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授旗评星工作记录,对“流动红旗”和“星级党员”实行动态管理,把授旗评星的结果与党组织和党员的各类先进评比、考核奖励直接挂钩,对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并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优越的党组织和党员,给予增星升级,对在授旗评星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党员,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把党员争星情况与处置不合格党员相结合,对工作落后的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3、考核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评定情况要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开内容要全面准确。
4、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把党组织开展授旗评星,党员开展评星定级和年度党支部考核,年度党员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务求达到激励先进,做好工作的目标。
二、方法和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2010年12月28日 - 2011年1月6日 )
1、动员部署,召开动员部署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入活动中。
2、制定实施方案。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基层党组织评星授旗活动,党员评星定级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和具体要求,并制定支部评星授旗考核标准和党员评星定级标准。
第二阶段,全面争创佳绩( 2011年1月7日 -- 2011年11月31日)
支部和党员对照党组制定出的基层党组织评星授旗、党员评星定级的考核标准,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把工作承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支部针对公开承诺,细化措施,组织人员,逐项落实,切实解决好群众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争取评星授旗。党员针对公开承诺事项,立足岗位,率先垂范,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积极争当优秀党员。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2011年11月31日-- 2011年12月底)
1、全面总结。党支部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不足做全面的总结。
2、展示成果。通过公示栏、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形式,
大力展示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
3、完善机制。要把基层党组织评星授旗、党员评星定级
活动的开展长效化,把有效做法形成制度贯彻落实下去,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效抓手和经常性动力机制。
三、授旗评星内容
(一)“五个好”党组织“流动红旗”的评定
1、评定内容
(1)建设一个好班子。在“五个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建设一个学习型班子。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自身素质。二是建设一个团结的班子。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经常交心通气,同心同德。三是建设一个务实的班子。把事业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抓实干。四是建设一个创新的班子。带头学习,与时俱进。五是建设一个廉洁的班子。班子成员自身素质过硬,公道正派,敢抓敢管,带头弘扬正气。
(2)打造一支好队伍。所有党员在工作中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敬业奉献、带头勇挑重担、带头担当责任。
(3)创建一个好机制。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建活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争创一流好业绩。能够带领全体党员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5)争取一个好评价。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以强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主动为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评分标准
评选时,每个方面总分值为1O分,每项得均在8分及以上的,方可获得“五个好”党组织“流动红旗”(具体评分表附后)。
3、党支部授旗评比程序
党支部“授旗评比”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由局党支部组织实施。
(1)自评。每季末,党支部对照公开承诺的事项,逐项对照落实进行自评。
(2)点评。每季末,由党组对党支部进行点评。
(3)考评。由党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党员测评会,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4)授旗。党组根据考核结果,授于“五个好”党支部“流动红旗”。
(二)党员定级评星
1、参与范围
局在职正式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度的评星资格: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煽动、参与、组织非法上访的;参加非法组织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立案侦察或取保候审的;有其他违反党纪国法行为的。
2、评比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五个星级”内容。(1)爱岗敬业星: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竞争意识和事业心,工作效率高,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廉洁自律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3)工作创新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工作中善于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有创新成果。(4)团结合作星: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关心同事,礼貌待人,善于合作交流,能够带头完成各项任务,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营造一个团结合作的工作环境。(5)文明执法、服务星: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定办理各种案件。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3、评分标准
每人评选时,每颗星总分值为1O分,每项得8分及以上的为一个星级(具体评分要求见附表)。党员星级依据参加评比人员汇总的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按比例确定。五星级党员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四星级党员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O%。三星级党员作为星级党员的主体,应占党员总数的6 0%以上。党员每颗星的平均得分为4分及以下的,确定为二星及以下党员。
4、评定程序
党员星级评定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半年评比一次。
1、党员群众“评星”。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和执法对象会议,发放《保山市国土资源局“星级党员”评分表》(见附表),组织党员认真对照星级评比标准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组织考核“定星”。在党员、党外职工和执法对象、服务对象“评星”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综合各方面评议结果,结合平时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一贯表现,研究每位党员的星级评选结果。
3、公示监督“晒星”。党支部对考核研究确定的星级党员,在公示栏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4、公开挂牌“亮星”。公示后无异议的,党支部将评选的星级党员名单上报局党组审核。审核确定为四星及以上的星级党员,在支部公示栏内张贴个人照片和星级级别,并在个人办公桌或工作岗位上放置“x星级党员”牌。
五、组织领导
1、强化激励。把开展授旗评星工作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授旗评星结果作为对本单位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和“五个好”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对一年内多次获得星级高的、晋位幅度大的党员,在评先晋优、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并以适当形式表彰奖励。
2、实施问责。对在授旗评星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党员,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把党员争星情况与处置不合格党员相结合,对工作落后的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3、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授旗评星活动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功经验。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挖掘典型,努力形成学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