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

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  

实施方案  

  

根据尧区安发【2012】17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2月5日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自8月10日以来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成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的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畜产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立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完善监管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畜产品市场秩序,提升畜产品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推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巩固上一轮“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有效成果,进一步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方针政策以及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进一步增强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努力确保不发生因禁用畜牧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使畜产品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监管措施更加有力,促进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好转,为全区人民欢渡“两节”及全国、全省“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饲料环节整治  

    1、严格饲料行政许可程序。严把企业准入门槛,坚决淘汰不合格企业,规范饲料生产行为,净化市场秩序。  

    2、组织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取缔无证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  

3、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4、加强对饲料的监管和监测力度。认真开展违禁添加物检测工作,针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加大检测批次,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严禁使用“三无”饲料产品,加强饲料原料检测,加大对高铜、高锌、高砷、高铅等超量添加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规定。  

5、督查开展规范化生产。加强对饲料配方、记录台账、饲料标签的检查。  

(二)加强兽药环节整治  

1、全面检查兽药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监管,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对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经营企业实施清理,促进兽药经营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2、突出重点对象,突破监管难点。搜集群众举报线索,坚决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对跨省、市作案的,及时通报涉案省、市。对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重点查处禁用兽药。凡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书》和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兽药广告。  

4、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5、加强兽用抗菌药物整治。逐步完善执业兽医师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三)加强养殖环节整治  

1、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养殖情况。摸清规模养殖场户的底数,登记造册;强化对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进货台账记录。  

2、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禁止使用农业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以及明令禁用的物质饲喂动物。  

3、加强养殖场(小区、户)饲料、用药安全监管。加大抽检、巡查和指导工作力度,督促养殖者建立饲料和用药记录制度,健全养殖档案。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等滥用搞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养殖场(户)直接使用原料药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弃乳期等有关规定。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五、活动时间  

    本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自2012年12月5日开始至2013年3月15日结束,为期100天。  

六、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站、所、队要深刻领会此次百日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各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切实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扎实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站、所、队在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畜产品安全检查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检查要做到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档登记,建立整改责任制,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按照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落实的要求,跟踪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顿,挂牌督办;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依法按照上限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要一律关闭取缔。  

(三)强化引导,营造氛围。各站、所、队要加大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輿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