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上的发言

根据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安排,我认真观看了《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苏洪波,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通过“巧算”和“经营”成为政治掮客,严重污染和破坏了云南政治生态,对党的事业、人民根本利益造成了损害。为何一个普通商人稍使手段,就能让有的领导干部趋之若鹜、言听计从,把党纪法规抛在脑后,最终身陷囹圄?我感到,不是这位商人脑袋有多精明、手段有多高明,而是这些党员干部被私心私利蒙了眼、鬼迷心窍,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把升官当做成功的唯一标志,把党纪当做摆设,从而上演了“愿者上钩”的荒唐戏码。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党组织、对待成长进步、对待法规纪律,只有理清了认识、端正了态度、摆正了位置,才能行稳致远。

下面,我就以党员干部应自觉做到“三个正确对待”为题汇报一下我的思考与感悟:

一、正确对待组织,常怀感恩心,不因私利惹是非

秦光荣、白培恩等人攀附苏洪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迷信“大树底下好乘凉”,以为有了苏洪波这个关系,就有了“依靠”、能走“捷径”。殊不知“靠树树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党组织最牢靠”。党组织既是我们党员干部排忧解惑之慈母,又是培养教育之严父。作为党组织培养起来的干部,无论何时何处,都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感激组织不忘本。现在有的干部把“感谢组织培养”作为表态的“官话套话”,有了成绩或发展顺利就是自己的功劳,发展受挫或个人不能如愿就把账算到组织头上,这是典型的“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长此以往,必然思想滑坡、信念动摇,走上不归路。我们要看到,每一个岗位的获得,每一项成绩的取得,每一级职务的升迁,除了个人的努力,更多的是组织培养教育和关怀的结果。诚如刘伯承元帅讲的:“离开党,像我们这些人,都不会搞出什么名堂来。”忘记了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因此,我们一定要时刻铭记组织的培育之恩,不忘组织上谆谆教诲的教育之恩,不忘组织上关心信任的栽培之恩,始终对组织心怀感恩之情,顺境的时候,多一分感激之情;逆境的时候,多一分理解之心,用听党话、跟党走的实际行动回报党组织的培育之恩。要依靠组织交真心。组织是个人最大的“靠山”。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我们每名干部都应本着“有话对党言,组织是靠山”的思想,摈弃一切私心杂念,敞开胸怀,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同组织贴心,向组织交心,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要服从组织讲党性。党员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这是已多次强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名党员干部都应把自己当作组织“电路”的一个“元件”,当组织“电流”传递时,甘当“放大器”,让组织的决策思路贯通落实到每一个部位;当组织“电流”衰减时,甘当“稳压器”,敢于同一切干扰组织决定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每名党员干部在接受组织安排时,可以说明自己的意见,但决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切不可强调客观,寻找理由,表态很好,但却嘴上有微词、行动有抵触。如果抱定“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就不服从”的态度,必将会受到组织的严肃处理。

二、正确对待进步,常怀知足心,不以级别论成败

秦光荣、白培恩等人主动结交苏洪波,说到底是希望利用苏洪波的影响力为自己的仕途铺路。这是一种极其错误、严重扭曲的价值观。一个人做官是暂时的,事业却是永恒的。陈云同志曾寓意深长地讲过:“大家是为革命来的呢,还是为做官来的呢?回答这个问题很容易,起初是干革命来的,以后是革命加做官,后来官越做越大,味道也越来越大,有人就只想做官不想革命了,把革命忘光了。”我们每名党员干部都应该对照这段话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处于“起初”阶段,还是“以后”阶段,甚至“后来”阶段?只有把这个问题思考清楚了,才能真正做到正确看待进步与名利。要认识到职务提不提升是组织依法依规、综合衡量确定的,不由个人意志做决定。党员干部想进步快一点、职务再提升一下,为党的事业多做点贡献,这是无可非议的。但职务不是由个人伸手去要的东西,而是由组织来决定的。我们都知道,职务调整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既要看个人能力和贡献,也要看工作需要和班子结构;既有过硬的标准,也有明确的条件,还有恰当的机遇等问题。面对调整换届,每名同志都应自觉降低职务提升的期望值,走出“进档升级”“自我设计”的惯性循环,保持“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压力动力,聚力强能、尽心履职。只有这样,才能在机遇来临时,拿出良好素质和业绩接受组织的挑选。要明白体现个人价值的不是官职的大小,而是贡献的多少。按正常理解,往“高处”提升职务是要求进步的表现。但我们不能把“高处”片面理解为高职务,真正的“高处”是高境界、高觉悟、高素质。否则,求官之心虽切,谋官之道必歪,职务也许能升到“高处”,但人格就会跌到“低处”。党员干部职位高当然能够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多做事。但如果由此推断:要想贡献大,唯有官位高,就有失偏颇。雷锋不是个什么官,但能说他贡献小吗?有的干部职位不低,但无所作为甚至失责渎职、违法乱纪,你能说他贡献大吗?可见,官位与贡献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虽然我们可能因客观原因得不到提升,但贡献价值的机会绝不会减少。要学会以豁达心态看待他人进步,消除攀比心理、知足常乐。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在素质上比短不比长,在职级上比高不比低、比快不比慢,比来比去,老觉得自己亏了,其实是比的方法、对象不正确。俗话说:“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刘邦在总结自己为何成功时,对群臣连说三个“吾不如”:策划谋略不如张良,管理行政不如萧何,领兵作战不如韩信。这说明,一个有优点的人,肯定也有缺点;反之,有缺点的人,也一定有优点。因此,在晋升问题上,如果机遇没有光顾自己、组织没有选择自己,不妨多拿他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一比,反思一下自身的素质有哪些短板、自己的工作有哪些差距,这样不仅能帮助我们找到努力方向,而且能使自己见贤思齐、更加清醒成熟。如果总拿自己的长处比别人的短处,只能“人比人,气死人”,不仅对自己的成长进步不利,也会有损自己的身心健康。古人云:“众人纷纷说不齐,他骑骏马我骑驴,回头看见推车汉,比上不足下有余”。我们还要看到:对上比我不如人,对下比人不如我,要知足才能常乐,只有正确的对比,才会“人比人,好做人”,才能宽心、舒心。

三、正确看待法纪,常怀敬畏心,廉洁自律不越矩

秦光荣、白培恩等人在与苏洪波交往过程中,对苏洪波推荐的人不加辨别、重点关照,让苏洪波成为了“地下组织部长”,这是典型的“有权任性”,把组织原则、纪律规矩当摆设,最终他们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审判与制裁。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要处理好纪律与自由的关系。去年我们在西柏坡纪念馆内参观,我记得有块展板写着,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全会作出6条规定:①不做寿②不送礼③少敬酒④少拍掌⑤不以人名作地名⑥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这是老一辈共产党人“进京赶考”前定下的规矩。我感到,这些具体的纪律规矩,是共产党人抵御围猎和诱惑的“钢盔铁甲”。正是有这些纪律规矩,我们在为人民做事上腰板更硬、更加自由。自由,从来都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纪律约束和报账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人,我们要自觉强化纪律观念,敬畏纪律规定,多算算7本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把“严实”标准体现到工作方方面面、渗透到生活点点滴滴。要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古人说,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公与私不但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德命题,也是今天我们用以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度。土地革命时期流传着一句话叫“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说的就是当时的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刘启耀。他为了支援五次反“围剿”,号召政府工作人员自带干粮上班,并带头实行。反“围剿”失败后,刘启耀留在苏区打游击,在一次战斗中与组织失散。他一路寻找组织、一路躲避敌人,隐姓埋名,乞讨度日。谁也不知道这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身上竟然还带着一包金条银元。身上有钱,但宁可挨饿受冻也不动一分一厘。为什么?因为这些钱是党的活动经费,是公家的、是组织的。这就是革命前辈公私分明的磊落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任何时候都不能私用。作为党的干部,我们应该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切实做到公私分明,公是公、私是私,不拿公权谋私利,任何时候都把党的事业、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确立共产党人应有的公私观、利益观。要处理好原则和感情的关系。凡事要把原则放在第一位,坚持较真的态度,挡得住诱惑,扛得住歪风。自觉净化“三圈”,树立良好家风,交好友、交良友、交善友,在朋友交往中时刻保持清醒,涉及到原则问题抛去私人感情,抵制各种人情关系困扰。要坚持公平处事、公正待人、公道正派,不搞远近亲疏、不拉庸俗关系,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始终保持克己奉公、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