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甘肃省水利厅决定将2007年作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规范年”,从八个方面严格规范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切实解决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建设程序不规范、资金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全省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作进程。这八个方面为:一是规范前期工作。所有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均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文本》的要求规范操作,按技术文本规范审查审批。二是规范水源论证。对Ⅲ型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深化对水源地来水、供水保证率和供水可靠性的系统分析论证,确保选择的水源可靠。三是规范建设管理。在认真落实“四项”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建设程序,对调整和设计变更的项目严格按建设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报批手续,杜绝违规、越权审批。四是规范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市级报帐、转帐结算,严格现金支付,坚决杜绝资金转借、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果。五是规范水质监测、检验。重视工程水源地保护,研究有效防治农村污水排放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形成新的污染源。加强水质日常监测工作,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六是规范建后管理。明晰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分类确定管理模式,合理设置供水管理机构。单户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管、自有、自用”;联户工程受益农户自愿组建用水户协会管理,集中式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采取供水站与用水户参与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七是规范水价形成。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则核算供水价格,力求做到按制水成本批复工程水价。对于执行水价暂达不到制水成本的,设定最低限价或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保证工程运行费用。八是规范项目验收。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自检自验,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基建项目的要求,整理完善项目建设管理资料。这次“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规范年”活动,分整改、提高、总结表彰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地在5月底前,对本地已建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回头看,认真对照检查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第二阶段,用4个月的时间,对查找出的问题,对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落实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第三阶段,对饮水安全工作“工程规划好、工作质量高、建设进度快、管理规范”的市(州)、县(区)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甘肃省水利厅厅长许文海告诉记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将有效解决该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跨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