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2年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范溺水事故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八台镇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我镇2019年各学校防范溺水工作的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全镇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生命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需要社会与家庭共同努力,联防联控。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各部门、各学校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预防溺水警示宣传和教育工作,辖区内组织负责排查属地或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区域并加以警示标识。

二、组织领导

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八台镇2019年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潘传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三、建立健全制度

(一)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镇政府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学校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防控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开展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督查重点时段为暑假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后。

(二)建立定期考勤制度。各学校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特别是下午第一节课迟到要立即告知家长,并在上学途中寻找。

三、具体措施

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宣传是重点,教育是基础,监管是关键。按照“乡镇属地负责、村委会具体落实、教育部门督促指导,中小学校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调动村社基层组织、学校和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一)各学校

1.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及时全面部署学校预防溺水工作,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向家长通报学校上下学和放假、开学的时间,以及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提出了六个“不准”: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不准擅自到河堤下玩耍;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2.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安排好年龄大的带较小的;二是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是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是提醒家长,节假日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要加强对孩子节假日期间的防溺水教育,充分发挥监护人的监护管理作用,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

(二)各村、各部门

要加大力度,把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落实到各村、各部门。营造青少年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氛围,在街头村口悬挂防溺水横幅,在显要位置张贴警示性标语,做到基层第一线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着重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对辖区内的塘库堰、河流等水域逐一摸排登记,对危险水域要悬挂或安放警示标识,对丢失和破损的警示牌要及时重新设置和更换,同时,安排巡视员或义务监督员在重点时段巡逻检查。

(三)镇派出所

加强联防联动,主动联系辖区各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上好法制宣传课,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加大辖区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如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能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四)国土、安办

要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采沙,打击破坏河床、河段的非法行为。要在河边、塘库堰边等事故易发地设立安全警示牌,落实检查组不定时的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提醒或制止无成人带领下水游泳的学生。

四、加强督查,落实工作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及各学校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防范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学生溺亡事故发生。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村委会、各学校要将防范溺水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做到有措施、有落实,将防溺水教育宣传到每一位学生,让他们入脑入心并相互提醒监督。

(三)跟踪督办、追责问效

镇党委政府适时将派出督导组对防范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效,凡出现一次溺亡1人的溺水事故,镇党委、政府将列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实行倒查制度,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将防溺水工作成效予以量化,得分情况将纳入各村委会、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