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5篇

  【篇一】为切实加强全镇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疫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全镇复工复产企业。

  二、应对措施

  (一)隔离。发现员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企业应嘱其停工,并与其他人员隔离。

  (二)报告。企业同步报告属地村委会和村卫生室。

  (三)流调。由村卫生室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

  (四)送诊。对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村卫生所要立即告知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告知市急救中心(电话:120)将员工转运至桂平市人民医院就诊;对无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送至镇卫生院就诊。

  (五)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六)出现疑似病人。企业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查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七)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认为疫点单位后按封闭隔离要求进行疫情处置。

  (八)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地减少员工集中,分散做好防护,并视具体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控处置措施,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九)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通勤车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者条件的人员。相关人员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统一集中到市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预案管理及实施

  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村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篇二】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复工复产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消除因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发明电〔2020〕4号)(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新冠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依法防控、规范有序。

  二、企业疫情风险分析

  (一)疫情传播风险辨识

  依据企业人员构成及流动情况,重点从以下方面判定疫情传染源及传播途径:

  1.企业职工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2.企业职工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外来人员携带病源导致感染。

  4.其他病原载体进入企业导致感染。

  (二)新冠肺炎风险特性

  1.此次新冠肺炎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感染导致的肺部炎症,新冠肺炎命名为covid-19。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3.人群普遍易感。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市主要的传播途径,在相对密封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4.临床表现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轻型患者可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5.愈后情况:绝大多数病患愈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愈后较差。

  (三)疫情风险和防控重点

  企业依据人员流动情况、生产经营活动确定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及重点防控区域,应将人员、货物进出环节作为重点防控。

  (四)事件分级

  1.企业未发现病例。指企业人员(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等相关方,下同),未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企业出现病例。指企业人员出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3.企业传播疫情。指企业人员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呈持续传播态势。

  企业可依据生产单元的关联性、人员流动特征等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建议由多个独立生产单元构成的企业依据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多个响应等级。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或指挥机构,组织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健康监测、消毒灭杀、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生产指导、善后处置等事宜,完善对策方案、强化保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跟踪督导,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预防和准备

  (一)疫情排查

  1.企业要对包括外包施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全体外来人员的健康状况排查,同时,要详细登记全员过去14天内的出行活动、是否前往或途径重点疫区、是否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是否接触来自高风险地区并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等情况,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向企业及当地街道、社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告排查情况。

  2.凡持有健康证明(含河南省及其他省统一发放)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通行。未办理健康证明(河南省内返洛)的人员,落实居家隔离7天的措施。未办理健康证明(河南省外返洛、洛阳户籍从省外返洛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列入Ⅰ类管控区域的16个县返洛)的人员,落实居家隔离14+2天的隔离。

  3.在企业人员、货物出入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对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向有关方面报告情况。

  4.外来办事人员获准进入企业后,应尽量减少活动范围,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或就餐。

  (二)消毒与个人防护

  1.企业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要环境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按规定对办公场所、卫生间、生产设施、员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重点场所须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每日消毒处理。

  2.企业员工全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尽量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提倡网上办公,尽量减少会议。

  (三)应急准备

  1.企业应采购储备充足必要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用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红外测温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应急物资。

  2.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疫专用的隔离观察场所,房间应具备良好的独立通风条件、独立的卫生间、可封闭管理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隔离观察场所应便于送诊治疗,有明显标识标志。

  3.企业应安排责任心强、有一定医学常识和医护经验的人员,负责隔离观察场所的管理和看护工作,并邀请疾控机构和专业医务人员,重点针对健康监测、医学观察、防疫物资使用、预防病毒传染等内容,对企业疫情防控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4.企业应当建立疫情报告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当地街道/社区、对口医疗机构和当地疾控机构沟通联络,畅通信息渠道,每日向员工发布本地、本社区和本企业疫情信息。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制度,各层级、各环节指定专人逐级上报当日疫情防控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五、应急处置

  (一)病例发现

  发现本企业人员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时,发现者及时向企业疫情报告联络员和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告。企业立即发布内部预警通告。

  (二)病例隔离

  企业发现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的人员,立即将可疑人员送至企业隔离观察场所单独隔离。隔离观察期间,隔离观察对象应当单人单间居住,原则上不得离开房间活动。

  (三)病例报告

  企业对新冠肺炎可疑病例隔离后,疫情报告联络员应立即向社区、对口医疗卫生机构和当地疾控机构报告疫情信息。

  (四)病例送诊

  企业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初步诊断。初步诊断排除新冠肺炎,转入正常医疗诊治流程,企业恢复正常运行;初步诊断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向当地指挥部进行汇报,病人及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留观治疗。

  (五)密切接触者排查

  企业出现疑似病例,应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在对新冠肺炎病例采取隔离、报告、送诊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疾控机构立即对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控和疫点处置等工作。

  (六)消毒处置

  企业出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封闭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专业人员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七)轮休停工

  企业出现的疑似病例一旦确诊,视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轮休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

  (八)疫区封锁

  企业出现传播疫情情况,应配合疾控机构对划分为疫区的工区、车间、分厂等区域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封存设施设备。

  (九)暂停生产

  传播疫情的企业,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必要时停工停产、限制人员聚集、流动,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十)应急结束

  企业已隔离人员均得到有效治疗,工作、生活场所已消毒处理,且14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经当地区县级疫情防控机构指挥部核实并同意后,方宣布应急结束。

  六、善后处置

  (一)总结评估

  应急结束后,企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修订完善预案,制定防范措施,持续全员健康监测管理。

  (二)复工复产

  应急结束后,企业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合理调配人员,科学制定计划,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七、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企业科学合理地安排疫情防控人员,夯实工作责任,畅通联络渠道,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快速、高效运转。

  (二)经费保障

  企业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既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也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明确经费来源、畅通保障渠道,确保经费足额到位。

  (三)物资保障

  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研究制定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多渠道、多方式获悉应急物资信息,畅通采购途径,快速高效的采购储备应急物资。

  (四)医疗保障

  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当地疾控机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分布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指定专人加强沟通联络。

  (五)交通保障

  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掌握当地交通管制信息和行车路线,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快速高效的提供交通保障。

  (六)生活保障

  企业及早准备,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人员、隔离观察人员和疫情传播后实行封闭管理人员生活保障措施。

  (七)人员防护

  企业加强员工及疫情防控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隔离观察场所管控,妥善处理医疗废弃物,防止因工作失误造成疫情感染和传播。

  八、其他

  企业应结合辖区疫情防控形势和自身生产经营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篇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成立应急小组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___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__货场、__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预防疫情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篇四】为了有效预防新冠疫情发生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扩散,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组员:部门负责人

  职责:组织领导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使应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向管委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协同有关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

  二、健全制度防控有力

  1、责任制度:公司总经理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人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防控责任。

  2、疫情报告制度:对出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通报给组长,同时将病人实行隔离,立即通报管委会,并由疾控中心对其进行诊断检查,如确诊为传染病,将按疾控中心的要求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

  3、晨检制度:每日早接时间,对责任区内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询问,做好个人清洁卫生的检查,如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给责任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4、缺勤登记制度:做好缺勤的登记,弄清缺勤的原因,如遇缺勤人员有传染病相似的病症,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应立即核实患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必须具有医院病情证明,才能允许返岗。

  5、就诊登记制度:做好就诊登记,凡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登记在册,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

  6、值班制度:行政人员按照要求切实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做到信息24小时畅通,做到随时能联系。

  7、传染病预防宣传制度:利用公众号、工作群等宣传方式及时对员工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

  8、清洁制度。每天进行清洁扫除,坚决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保证有良好的卫生环境。

  9、责任追究制度:对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者的责任。

  10、员工不能执行本预案为严重违纪行为,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不能配合本预案执行,应告知相关政府机构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等待上级机关处理。

  三、传染病预防措施

  1、员工出现身体状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就医。

  2、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身抗病能力。

  3、尽量不要去人群密集的地方,人群集中的场所须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窗户必须经常打开,如发现疫情,尽量自我隔离,不参加各种聚会,必须要外出时应佩戴医用口罩,或者n95型口罩。

  4、常触摸的物品和器械,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登记。

  5、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恐慌,以维护稳定。

  四、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传染病病人,必须及时向当地管委会报告。并立即对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及相关人员隔离,等待医务、防疫工作人员到后,按医务人员要求进行处置。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沉着应对,做好现场人员的稳定工作

  2、传染病病人的诊断以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定点医院诊断为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五、后勤保障和物质准备

  要保证预防控制传染病所需经费。按管委会门要求,储备消毒器材、测温枪、个人防护物品等,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六、评估总结

  传染病疫情事件处理完毕后,要认真对处理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类似事件的处理改进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归档。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也应注意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

  七、培训与演练

  定期针对制定的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员工进行演练,使员工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落实责任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成员责任落实,各司其职。本应急处置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相关规定执行。

  【篇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关于印发xx市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36号)和《xx县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文件相关要求,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整体疫情平稳可控,结合xx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实施管控,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事业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日常管理。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拟定适合本单位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物资准备

  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储备用量不少于两周)。

  (二)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要求,结合企业情况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执行。

  (三)设立医务室

  有条件的企业可增设医疗点,也可在镇疫情指挥部统筹下,与辖区医疗机构联系对接,定点帮扶(xx中心卫生院院长陈元勇:13974914511;双江卫生院院长邵国亮:15802587861)。

  四、疫情分级

  (一)一般情况:指单位职工中未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和可疑症状人员。

  (二)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指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症状人员。

  (三)出现单个病例:指单位职工出现1例新冠肺炎病例(含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四)出现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本单位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例间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五)出现传播疫情:指在14天内单位职工中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五、疫情处置要求

  (ー)一般情况

  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生产企业开复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25号)要求,开展下列工作:

  1.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做好人员的摸底调查。对本单位复工复产返岗人员逐一排查登记,对从湖北返回单位的员工及相关人员做好告知和管控工作。

  3.积极开展核酸检测筛查。重点针对高风险人群进行早筛查、早发现,对所有湖北籍返工复工员工和咳嗽、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员工,要第一时间报告,按规范流程处置,广泛开展核酸检测筛查。

  4.做好中医药预防。根据国家关于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的诊疗方剂,采用煎熬中草药等方式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具体可与xx中心卫生院、双江卫生院联系。

  5.开展健康教育与防控知识培训。多形式向职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各单位可在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下载宣教片。

  6.加强园区内人群的健康监测,一方面积极开展体温、咳嗽等症状的主动监测,增加健康监测点及监测频次(增加工间监测),要求至少做好进出厂门2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另一方面加强被动监测,引导员工提升自我监测意识,主动申报健康状况。重点关注新冠肺炎相关的症状监测,如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

  7.做好信息收集与报告。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上报。

  8.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特别是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规范收集和处置。

  9.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与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详见长县疫指发〔2020〕63号),每日使用75%的酒精或84消毒液对厂区、办公室、电梯、楼道、卫生间、集体宿舍、人员密集区等公共场所通风和消毒。

  10.限制人员聚集。采取错峰上下班、食堂采用分餐进食等,减少不必要的集中会议和培训,要求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尽量减少外出,不参与人员聚集性活动等。

  报告流程:每日安排专人收集单位所有人员身体状况信息,报单位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排查。

  (二)出现可疑症状人员

  除做好上述10项处置措施外,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1.单位应安排专人将可疑症状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先

  行留置在医务室或临时设置的隔离观察点,做好隔离医学观

  察。

  12.企事业单位安排专门车辆,在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转送就近定点发热门诊开展诊治排查,根据病情需要也可联系xx镇、村(社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可疑症状者转离后,单位应对隔离场所做好消毒。

  报告流程:职工发现本人或其他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本单位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单位要在1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单位主管部门和镇指挥部(值班电话:86202158)。

  (三)出现单个病例

  除做好上述12项措施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3.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配合县疾控中心、镇指挥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严格落实消毒等疫点处置措施。

  报告流程:企事业单位通过主动排查发现本单位职工有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须立即将相关信息报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报镇指挥部。

  (四)出现聚集性疫情

  除做好上述13项措施外,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

  导下,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报告流程:单位通过主动排查或职工报告发现本单位有聚集性疫情的,立即报告辖区卫生院和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出现传播疫情

  除做好上述13项措施外,采取疫区封锁等措施。

  14.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根据需要采取停工歇业和对厂、区(划分的疫点、疫区)进行封锁。

  报告流程:立即报告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者立即报告上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六)应急终止

  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收治后,隔离区内14天内无新增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可解除隔离,应急终止。

  六、健康教育与舆情引导

  积极做好员工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缓解紧张心理,稳定情绪,更好地配合治疗和隔离观察。及时对网络及社会舆情进行正面引导,争取在短时间内恢复单位正常秩序。

  七、信息汇总及上报

  企事业单位内部加强信息互通,确保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加强与镇、村(社区)、卫生院等部门的联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汇总分析疫情处置信息,按要求报告主管部门。疫情处置结束后,企事业单位应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xx县xx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