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威信县第一中学部分学生家长通过网络反映称,该校平桥校区食堂给学生吃发霉变质食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情发生后,当地立即组织专项工作组驻校调查。据报道:学校食堂的饭菜学生不仅吃不饱,而且吃了以后还肚子疼,家长们到学校食堂后发现,“给学生们吃的米饭是馊的,蔬菜腐烂、肉变质,食堂小工连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都敢怼。”
关乎学生身体健康的事情,就是关乎祖国未来的事情。然而,近些年来一些不法商家仍在试探监管和社会的底线。
一、原因
1.监管不到位。一是一些学校在食堂设施设备配备、布局流程、从业人员管理,以及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未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施,暴露诸多隐患。二是相关监督人员与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与商家相互勾结、谋取暴利。变质食物上餐盘就可能涉嫌学校监管人员徇私舞弊、检验人员失职渎职等。
2.法律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售卖变质食物行为处罚较轻,存在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这就让生产者、销售者愿意铤而走险牟取暴利。当前,不少学校食堂通过外包的形式由餐饮公司经营,少数学校食堂经营者在利益驱使下,无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给学生提供廉价甚至是发霉变质的食物,大肆敛财。
3.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是鉴别能力不强。不了解食物的属性,不知道食物是否变质,只有等到吃出病来才发现问题;
二是维权意识较差。有的学生即便发现食物有问题,但不敢找商家理论、不知向有关部门举报。三是认为自己吃一点变质东西也没关系。有些家长怕食物浪费,吃剩菜、吃过期食品现象时而有之,这为孩子引错了方向。
二、建议
4.“严”字当头,强化监管。一方面,主管部门要完善学校食堂招标流程和标准,把食品安全作为选择学校食堂承包方最重要的指标,对存在安全污点和隐患的餐饮企业,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拉入“黑名单”,斩断从学生“口中夺食”的黑手。另一方面,要扩大监督面,构建社会共治制度。进一步厘清和强化主管部门、学校、家庭等各方职责,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
5.“法”字为体,加强惩罚。加大对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律制定的惩处力度,强化对食品加工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同时对于那些生产、制造、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的单位或个人,无论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大小,都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罚其倾家荡产,使其永无东山再起的基础和条件。
6.“道”字是根,大力宣教。一是普及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有计划地告诉孩子食品安全知识,加大对学生及其他消费者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他们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常识和健康饮食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自觉抵制“问题食品”。二是及时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物的一些不法分子,披露最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保护消费者、保护学生。三是加大对食物生产者的教育力度,给他们定期上“党课”和看“榜样”让他们学做真人,让他们看“反面教育专题片”以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