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晨午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晨午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午检实行校长负总责,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晨午检内容
晨检时间为每天早读,上报时间为上午第一节上课前;午检时间为午读,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第一节上课前。由班主任、班长对学生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处室在聘人员由本处室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检查。晨午检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
2.家人、离乡返乡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病愈返校学生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晨午检上报
常规晨检,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以便统计、上报)。
五、晨午检操作细则
(一)学生晨午检操作细则
1.发放《学生晨(午)检记录表》由班主任每天早晨学生进班、下午学生进班前检查并统计好,并及时汇总上报学校。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2.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中有≥37.3℃症状者要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并由专人将该生送至校内临时隔离室,再次进行体温测量,并填写相关登记表,通知学生家长。
3.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37.3℃),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录,班主任早午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学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要求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9.督促各年级的常规晨午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工作。
(二)学校聘用人员晨午检操作细则:
1.处室指定专人承担晨午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聘用人员晨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及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
3.聘用人员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校、进课堂,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聘用人员,处室负责人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六、实行康复复学、复工制度
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处室在聘人员由本处室负责人进行了解、记录,检查其由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后方可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