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总结

民营经济是全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人社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旗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力促进了全旗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举措,狠抓政策落实,全力支持和服务全旗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质效。加快实行“一站式办公”,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用好12333热线、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微信、手机app客户端,推进人社业务线上办理,加快实现各类数据共享互通,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便捷服务和有力支撑。

二、加强就业服务,解决企业招工难的问题。通过电话问询、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精准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利用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活动等就业服务方式,积极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交流平台,并实时推送招聘信息,不断提供公益招聘服务,降低民营企业招聘成本。截止目前共开展次招聘会()家企业发布条用工信息。

三、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优化民企发展环境。积极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和培训基地等创业服务和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创业者和贫困劳动力给予一定的补贴。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不断的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并且可累计享受三次财政贴息支持。截止目前为民营企业发放补贴万元,发放担保贷款万元。

四、落实社保减负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法【2019】13号精神,实施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单位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减轻。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并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失业保险费率从%下调至%、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下调至%、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从下调至。

五、强化人才保障,激发民企活力。抓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推进民营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引智工作,重点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高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加大特色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做好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加大引智项目申报执行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力度,提升引智工作效益。加大民营经济高层次人才选拔力度,开展民营经济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完善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完善民营经济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主动协助用人单位全面贯彻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签订用工合同,帮助企业规避用人风险。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全力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面的一切服务,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劳动监察案件立案4件,结案4件,结案率100%;
为200余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400余万元,认真落实“两金三制”保障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1946.8万元,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应急周转金)缴存200万元;
调解仲裁效能不断提升,立案件,办结件。大力宣传最低工资标准等各项政策,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