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保一推”为总体要求,以生猪稳产保供作为第一要务,以实施“四大行动”为总抓手,推动全省畜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主要工作目标是:生猪存栏达到1044万头、出栏达到1800万头,恢复到稳产保供目标任务的8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以全面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为抓手,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行动”。

  (一)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完善防疫和治理设施设备,在做好生物安全和污染防范的前提下积极补栏,推动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档升级,稳步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标准化猪场,促进新建产能落地投产,着力增加市场供应。大中城市周边、资源禀赋条件有限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发展多层式集约化养猪,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保供自给率。苏北、苏中主产区要集聚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加快恢复生产进度,实现稳产增产,为全省做贡献。苏南主销区要紧盯自给率目标不动摇,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生猪养殖场,确保地产生猪的保有量,同时可通过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签订长期协议等方式提高掌控猪源和市场稳价保供能力。

  (二)加快优化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坚持产业规划与用地保障联动、稳产保供与环境保护并重、种养结合与畜地平衡兼顾,推动养殖区域布局调整方案落地落实。紧紧抓住新一轮土地规划调整机遇以及当前设施农用地政策机遇,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配合,将生猪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规模种植基地中安排一定的一般农用地,配套建设生态循环型生猪养殖场。大力推广把适度规模的养殖基地与基本农田相配套、产业兴旺与农民增收致富相协调、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响水模式”,以及将生猪养殖基地纳入土地总体规划、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实行永久性保护的“扬州模式”。

  (三)加快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继续推进规模畜禽千亿产业规划实施。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通过“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租赁兼并、生产托管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殖场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到2020年,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0%。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粪污利用有效、产出高效安全”要求,综合运用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境控制、智能监控等现代化设施,大力推广节水、节料、节能生产工艺和臭气减控技术,着力提升畜禽养殖自动化、智能化、生态化水平。持续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推进部省示范创建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联动,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新增一批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场。

  (四)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同步推进规模养殖场和非规模养殖场户治理提升,指导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督促畜牧大县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扫尾工作,继续支持非畜牧大县整建制推进,以农牧结合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和引导在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将管网和储粪(液)池等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农田建设予以用地保障,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0年底,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五)加快发展家禽、牛羊等其他畜禽生产。积极发展生产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的肉鸡、肉鸭和蛋鸡生产,大力推广肉鸡笼养、肉鸭笼养、蛋鸡层叠式饲养技术,着力增加禽肉禽蛋供给。加快优质肉羊扩群增量,推行高架舍饲养羊模式和全混合日粮(tmr)加工饲喂技术,提高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扩大奶牛生产性能(dhi)测定范围,推进奶牛精准饲喂管理,提升奶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奶业振兴。因地制宜发展肉兔、肉鸽、鹌鹑等特种畜禽生产,丰富市场动物蛋白消费种类。

  二、以全面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为重点,全面启动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强基行动”。

  (一)推进防控能力提升。进一步压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推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基础免疫,指导养殖场(户)由集中免疫向常年免疫和程序免疫转变,开展免疫效果评估,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双达标。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切实做好主要动物疫病定点监测、集中监测、飞行监测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评估疫情风险、查找疫情隐患。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完善相关政策,落实技术培训、指导示范、观摩学习等措施。畅通疫情举报渠道,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对可疑疫情要按程序及时规范处置,及早消除风险隐患。

  (二)推进生物安全措施升级。加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物安全防控,不断提高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防控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各环节动物防疫制度,重点加强人车物出入场管理及清洗消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细化和落实日常人员管理和科学消毒等制度和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大力提升规模猪场、种猪场和生猪屠宰企业生物安全水平,加强洗消中心建设,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生猪屠宰企业应有配套的洗消中心并确保正常运行。

  (三)推进体系队伍建设。稳定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各项防疫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强化兽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动物防疫技能竞赛和检疫技能竞赛,着力提升人员素质水平。强化兽医实验室建设,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和能力比对,力争所有生猪主产县(市、区)均有非洲猪瘟检测授权实验室。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演练及培训,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及技术规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制定印发《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布局和建设规划》,争取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大力推进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优化升级行动,重点解决收集处理体系生物安全、环保安全不到位等问题,调动资源要素集聚,尽快落实各环节的升级资金和升级主体,切实提升无害化收集处理的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化水平。

  三、以“突出三坚持、实施五强化、实现五转变”为主线,全面启动屠宰管理“提升行动”。

  (一)持续推动生猪屠宰转型提升。推动生猪屠宰产能从销区向产区转移,鼓励苏南地区生猪屠宰企业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到苏中苏北生猪养殖主产区建设标准化屠宰企业,减少活猪调运及代宰比例。积极扶持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企业。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落后屠宰设备,淘汰牛、羊、禽手工屠宰,不再批建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30%以上的生猪屠宰企业达到省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二)持续规范牛羊禽集中屠宰管理。全面完成不合格牛羊禽屠宰场点的清理工作,鼓励猪、牛、羊、禽屠宰集中设置、区域隔离、分车间屠宰,推动建设一批符合防疫、卫生、环保等规定要求,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工艺布局科学合理的牛羊禽集中屠宰企业。推进屠宰品质检验提升,加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切实落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牛羊禽屠宰检疫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提升检疫工作水平。

  (三)持续强化屠宰监督执法。规范监督检查活动,注重检查结果的应用,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现象。强化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充分发挥“天眼”监督威慑作用,建立远程视频巡查“月通报”制度,杜绝巡查工作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查处不及时等问题。严格执法查处,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保持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禁以行代刑。

  四、以平安畜牧业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开展行业安全发展“护航行动”。

  (一)强化消毒灭源推进动物防疫安全。组织开展全域集中大消毒、重点区域持续大消毒,彻底净化环境。指导科学选用消毒药品和消毒程序,全面做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制度化、常态化、机械化、科学化的清洗消毒工作,突出强化历史疫点、疫区以及掩埋点、无害化处理场所、交易市场、运输车辆及规模猪场、种猪场等重点目标的集中消毒、突击消毒、反复消毒措施。督促指导各防疫主体完善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确保动物防疫安全。

  (二)强化检打联动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检疫监管,建立以风险评估、疫病监测等措施为主的产地检疫分级管理机制。加强外埠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管理,强化指定通道管理制度。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加强外埠动物及其产品落地监管。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推介一批减抗技术、模式和替抗产品,组织实施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行动。坚持检打联动,做好畜禽产品、生鲜乳、“瘦肉精”、兽药、饲料等质量安全和风险预警监测,主动排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精准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强化保处联动推进生态环境安全。综合运用畜牧生产、动物防疫、财政奖补等措施提高养殖场(户)保险积极性。大力推进能繁母猪、育肥猪和仔猪养殖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会同保险机构完善保处联动机制,将保险承保、查勘、定损与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工作同步进行,提高工作效能。鼓励成立社会化服务队伍,协助开展保处联动工作。加快保处联动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面应用,努力提升养殖保险覆盖率、无害化集中处理率。

  (四)强化专项整治推进畜牧业生产安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全省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再排查,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高危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指导,提升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探索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兽药、饲料生产和畜禽屠宰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范畴,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五、强化推进机制,有力提升畜牧业支撑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加快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推动落实好国家和省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用好非洲猪瘟防控及恢复生猪生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积极保障生猪生产、疫病防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有效落实,重点支持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产能。主动推动相关部门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等问题。配合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更好发挥政策效应。

  (二)加强科技支撑与指导服务。强化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加强地方猪品种保护,支持种猪培育、仔猪保育、商品猪饲养等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强化种公猪站、种猪扩繁场建设,提高种猪繁殖效率和良种供应能力。进一步落实规模猪场指导员挂钩联系制度,实行生猪恢复生产信息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对标对标抓落实。进一步加强产销监测预警,做好规模猪场月度监测和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强化形势研判,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适时出栏。加大非洲猪瘟防控核心技术、母猪繁殖和育肥猪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力度,通过远程培训、现场培训、专项培训、分区培训、手机app推送、专家入户指导等方式,推广大型养殖企业有效防控模式,宣传复产成功经验,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饲养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加大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畜产品质量追溯一张网信息化监管。以“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为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立省级管理平台,建设监管对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快推进各级畜牧兽医机构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涵盖畜禽生产、经营流通、屠宰加工、动物防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卫生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内容的畜牧兽医信息化系统,实现在线化管理、可视化监控、实时化服务,全面提升畜牧业数字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动物源性食品生产、流通、加工全过程的精细化、高效能监督管理,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强化调研督导。建立完善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地方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聚焦恢复生猪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督查指导,建立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地方和部门协调解决、跟踪落实。及时总结各地恢复生猪生产、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