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预案

为提高全县各类学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xx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xx省人民政府通告(第1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xx政办函〔202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县教育局、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高校,托幼机构,民办学校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二)联防联控,科学处置。县教育局与各乡镇(社区)、卫健、公安、财政、交通、宣传等部门协调配合,有效应对。(三)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县教育局加强与宣传、卫健、市监等部门的协调,规范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的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四)依法依规,积极应对。各类学校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流程,加强对外地返民师生监测,严防可能输入的新冠肺炎病例,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及时响应,有效处置。四、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类学校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决定成立xx县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xx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县人民医院院长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xx县财政局局长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xx县公安局副局长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县卫健局副局长李积焕、县教育局副局长安福勇担任工作联络员,全面联系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现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含乡镇、社区)职责不变的基础上,对教育、卫健、市监、公安、交通、财政部门增加以下工作职责:

(一)教育部门。按省市政府和教育部门“分区分级分层、错峰错时错段”的开学要求,合理安排各学校开学时间,并对各类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合格报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获批后予以开学。同时,与卫健、市监部门联合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培训方案由卫健局制定。县教育局及各类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督查和技术指导,确保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类学校教师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实行包校制度,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包县直属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包年级,教师包班级,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卫健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开展。按照分区包片原则,指导学校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县一中、二中、三中、职业学校由县人民医院负责;川口小学、红卫小学、川垣学校、东垣小学由县中医院负责;史纳学校、北山学校由北山卫生院负责;官亭中学由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其他各乡镇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负责,各村小学由乡村医生负责。

各学校按规定开展晨检、午检工作,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学生时,要及时通知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医疗机构将数据统计上报,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如情况危急,及时转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进行排查诊治,并按要求实施留观、采样、送检等措施,分别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和应急救治小组,成员如下:

1.应急处置小组:组长:xxxx

负责各学校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消毒杀菌工作2.应急救治小组

组长:xx

分别负责各学校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救治以及其他需要留院进行医学观察的工作。

(三)市监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检查督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公安部门。根据各学校开学时间,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等保障措施。

(五)交通部门。根据各学校开学时间,合理安排交通车辆,对校车严格按照标准消毒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六)财政部门。落实学校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所需经费。

五、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通过微信群、短信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切实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二要全面开展摸排。各学校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摸排师生及学校工作人员假期行程、接触人群和身体状况,特别是返校前14天的身体状况,及时建立信息台账。各学校将摸排情况逐级上报县教育局。三要按时报送信息。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收集校内人员身体状况信息,并逐级上报相关信息至县教育局。四要规范线上教学。各学校要坚持“县级统筹、学校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形式,发挥在线教育平台和网络媒体作用,整合网络教育资源,有效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高三、初三年级组织教育教学和复习迎考工作,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讲授新课。五要改善环境卫生。全面整治校园环境卫生。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全面检修和补充校园水龙头。六要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的红外线测温仪、医用口罩、酒精等消毒物品的管理工作。七要确保各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若无法配备洗手设施,必须在卫生间门口和教室、办公室门口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八要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在校师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隔离。九要各学校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校(园)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加强与县疾控中心和当地医疗机构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十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教师做好教学计划,做好教材、教辅的到位和分发,合理调配师资,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开学报到返校工作:一要合理安排错峰报到。各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实行分学段、分年级错峰开学报到。提倡微信支付缴费,已报到学生合理安排错峰领书、住宿等相关工作,切实减少学生聚集。二要严格实行健康监测。所有返校人员提供近14日健康状况和假期动向。入学报到时,带病人员和有可疑症状人员一律暂缓返校。

(三)开学复课工作:一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开学后各学校要及时开展健康教育,并做好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二要实施错时入校。根据不同学段或年级情况,合理安排学生错时入校和离校,要将错时入校离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通知学生家长,引导家长在接送学生,确保走读学生安全。三要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门检制度,对返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求不得进入校园,并做好信息登记,及时逐级上报至相关部门。四要强化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活动区域,以通风换气为主,每日至少开窗通风三次,每次30分钟,同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五要加强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管理。严格管控校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六要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学校食堂要实行错峰就餐,减少人员聚集。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每天三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上岗。食堂采购食材要确保新鲜,每餐食品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四)规范疫情处置:一是在校师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通知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排查,需要进一步诊治的人员由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接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二是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专家组诊断,不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要进行隔离治疗,并采样、送检。三是病例确诊后,县疾控中心立即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县疾控中心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四是如果学校发生1例新冠肺炎,全校必须停课,并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余师生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余学校做好师生体温检测工作,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追踪,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完善修订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