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于昨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等。
会议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要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加快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要创新公开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参与,注重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会议强调,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国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会议指出,举报工作是依靠群众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是反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国家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有利于更好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对在全社会弘扬正气、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要制定对举报人保护工作的保密和保护措施,明确举报奖励的范围、奖励金额,做好保障监督工作,并积极预防和严肃处理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会议强调,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领导责任体系。要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会议强调,要把不同改革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划分清楚,落实到位,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配合。
专项小组既要抓统筹部署,也要抓督察落实,对一些关键性改革要牵头组织制定方案。改革牵头部门是落实中央部署具体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领导对改革统筹协调、方案质量、利益调整、督促落实有直接责任,要全程过问,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可落实、可核实的硬性要求。
地方党委对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承担主体责任,既要把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又要结合实际部署实施地方改革、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亲力亲为抓改革。
对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要结合本地实际实化细化,时时关心,时时跟踪,盯住不放,狠抓落实。要把改革督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大督察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