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荣辱树新风征文-树立荣辱观各级领导干部是关键

   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明确了我国社会当前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现实针对性。笔者认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是对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内容的进一步丰富创新,更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各级领导干部理应带头响应总书记的号召,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立说立行,率先垂范实践,努力争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
从根本上讲,这是由领导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和崇高历史使命所决定的。因为各级领导干部不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而且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而且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挥者;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倡导者,而且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实施者。在现实工作生活中,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道德品行、言行方式,不同程度地折射和反映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党性修养水平的高低,则从另一个侧面影响着广大老百姓对现行社会道德水准和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总体评价,影响着人们日常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价值取向。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执政为民,奉公守法,勤政廉政,艰苦奋斗,是其安身立命、成就事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基础;领导干部是群众的主心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舍小家、顾大家,是其应有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操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客观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无论是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要始终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经济和社会的重大转型时期,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影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由于处在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一方面经受着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巨大考验,另一方面也经受着地位观、利益观和权力观的巨大考验;一方面经受着如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巨大考验,另一方面也经受着如何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巨大考验。从总体上看,目前我们这支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是过硬的,道德肌体是健康的,工作作风是扎实的,群众对此也比较满意。但也有极少数领导干部,由于淡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模糊了真善美、假恶丑的判断标准,脱离了组织纪律的监督管理,疏远了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感情距离,表现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往往不能辩证地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利益关系,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的荣辱得失,不能妥善地解决社会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不能认真履行为民、务实、廉洁的工作职责,从而给党的形象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更有甚者,则由人民的公仆完全脱变为私欲膨胀、见利忘义的社会蛀虫,堕落为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的腐败分子。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当前,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当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和高度警觉。
因此,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就旗帜鲜明地提出要牢固树立“八荣八辱”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啻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同时,也为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自身“官德”建设敲响了警钟,树立了新的标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大力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牢固树立“八荣入辱”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改造主观世界,努力提高道德修养和党性锻炼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坚持无论在什么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理想信念不改,党纪国法不违,责任使命不忘,道德精神不丢,远离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腐朽思想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永远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