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方案3篇
(篇一)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期间将有大量的人员进山入林扫墓祭祖或春游踏青,加之春耕生产及造林种果,野外火源急剧增多。为确保清明节期间(3月30日—4月4日)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
1、乡政府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2、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各村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植树、献花等文明安全祭扫墓方式。
3、全乡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以“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4、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5、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在清明期间下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护林员巡查情况进行督促。
二、严格火源管控
1、各村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坟场、墓地比较集中、针叶林面积较大以及易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断地严防上死守。
2、各村护林员每天上午、下午巡查到岗,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3、各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野外用火协议书,教育引导农户科学用火。
4、村两委成员分工负责加强痴呆人员监管,确保用火安全。
5、在重点区域,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强对野外用火的巡查力度。
6、清明节期间,乡政府包村干部深入各村,积极协助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值班调度
1、乡政府、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乡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在清明节期间,乡主要领导亲自在岗。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政府。
四、应急处置
一旦接到火情,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和乡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按《**乡森林火灾处置办法》要求作出响应。
(篇二)森林火灾一直都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椐《森林防火条例》、《**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和合浦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拟定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和镇政府的决定;
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培训;
3.与全镇各林场负责人、造林大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重大火灾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根椐扑火需要适时组成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长由镇林业站站长担任,负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指导火场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监测与报告
镇林业站要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组织网络的作用,密切监视火场,掌握火场动态,形成监测网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或镇林业站,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林业局:一是发生在县、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二是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三是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四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五是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六是需要县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二)森林防火实行领导责任制。包括镇领导、包村干部、林业站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各村(社区)森林防火责任人。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三)“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四、森林火灾的预防
(一)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法制腱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社区)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社区)要对**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級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三)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四)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清况。
(五)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查队,于火险期对各村(社区)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村(社区)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社区)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二)防火办、林业部门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报告。
(三)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四)重大火灾,火场跨县、镇行政界限,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五)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应急结東后,有关村(居)委会向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邀请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室组成火灾评估小组,科学客观地评价灾害损失。
(二)工作总结
扑火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相应吸取的教训。
七、综合保障
(一)信息与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完善的通信设备,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讯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加强镇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积极组建后备扑火队伍。进一步加强森林专业消防队的装备和设备,以适应扑救较大火灾的需要。各村(社区)组织扑火队伍不得少于10人,应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进行扑火技能的培训。
(三)扑火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应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四)培训训练
镇林业站要有计划地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八、奖励与责任究
参照《森林防火条例》、《**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篇三)为切实做好我区**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钟向能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赛刚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收集和汇报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38888167。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三、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伊斯兰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伊斯兰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伊斯兰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把森林防火工作分解为七个责任区,安排护林大队清明节期间加强巡查,村委会配合协助。
第一片区:海丰加油站至英州镇交界路段(东溪村、升昌村)的森林和公益**域,由护林防火员蒲取探、蓝福德、林道能、蓝文仕、吉石养负责巡查,吴清文(东溪村委会书记)、苏忠宁(升昌村委会书记)、陈泰文(营头村委会书记)、符积辉(海丰村委会主任)、梁平(龙楼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龙楼散墓、龙楼公墓、东溪伊斯兰古墓周边以及公益**。
第二片区:**村路口至海丰村路口(**村、椰林村、洪李村、龙海村、风塘村、)森林和公益**域,由护林防火员符飞、苻方瑞负责巡查,苏玉花(**村委会书记)、刘衍洪(椰林村委会书记)、陈家茂(龙海村委会书记)、陈帮文(风塘村委会书记)、董益洪(洪李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椰林村公庙周边散墓以及公益**。
第三片区:大茅隧道至**村路口路段(湾坡村、龙江村、新庄头、三灶村、林新村)森林和公益**域,由护林防火员吴积超负责巡查,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杨昌宏(庄大村委会书记)、欧能友(三灶村委会书记)、徐翔(林新村委会书记)、黎家宝(龙江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文尖公墓、**墓地。
第四片区:林旺油库至竹陆岭(铁炉村、江林村、湾坡村)的森林和公益**域,由护林防火员高巧、蒲文彬负责巡查,高大荣(铁炉村委会主任)、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其中主要地点:青田安置区周边散墓。
第五片区:竹络岭至铁炉港的森林和公益**域(青田村),由护林防火员蒲俊杜、周明史负责巡查,蒲忠源(青田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青田公墓。
第六片区:林旺出口至蜈支洲岛码头的森林和公益**域(藤海社区、江林村),由护林防火员谭至清、董政江负责巡查,黄义富(藤海社区书记)、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海防林。
第七片区:南田农场全区域由神泉集团护林防火员陈运福、林情、董兴停、胡明道、兰庭庭、高雄负责巡查,符天德(南田居委会书记)协助。
野外火源管理巡逻队安排陈育华、柯海云、符飞飞、苏忠觉组成应急队伍,配置运兵车,驻点区政府待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或区指挥中心(电话:)。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