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公民个人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委托人与 纠纷一案 ,依
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
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注: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2、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3、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