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助理防止矛盾纠纷产生和激化心得体会
2012年春,我在XX镇XX村任村主任助理不久。镇兽医站在村上开展春季牲畜疾病防疫时,董家庄组村民宋学良养的一头育肥猪因注射疫苗过敏死亡,双方为赔偿问题发生矛盾纠纷,因迟迟得不到解决,导致宋学良妻子文秀琴经常到镇政府、镇兽医站和村委会找领导解决,甚至吵闹,与兽医站的工作人员多次发生争执,闹得很不愉快,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
2012年春节过后,我在走访农户时,文秀琴又情绪异常激动地将此事向我诉说。如果处理不好要去县政府上访。见此情形,我首先安抚文秀琴的情绪,了解事情经过,并告知她会将事情调查核实后,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合理解决。希望她在我没有回复之前,不要再去镇政府和兽医站找领导吵闹要赔偿,更不能越级上访。随后我就此事专门调查核实,到县农业局向纪检组长高作向做汇报,咨询处理此类事情的基本程序。回村后即上门向文秀琴说明办理赔偿的程序及所需材料,并协助其办理了镇、村两级的证明材料,尔后我将相关材料送交县农业局。此事引起了农业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立即部署对全县因防疫致牲畜死亡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核实,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赔偿资金。促成了全县涉及防疫过敏致死牲畜赔偿问题的全部解决。2013年春节过后,我再次到宋学良家回访,文秀琴告诉我,她已于春节前2月8日在镇兽医站领到了500元赔偿款,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很满意,并表示以后有事绝不再吵闹缠访,会以正当途径表达诉求,感谢政府关心。
通过处理这起纠纷,我认为作为基层干部面对群众合法、合理、合情的诉求,一定要敢于直面,不能怕麻烦,更不能推诿。我的体会是:对待矛盾纠纷,处理一定要及时,处理过程中,一是要遵循守法这一基本原则。建立法制社会的前提条件是政府必须守法。在基层,任何矛盾纠纷的处理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政府行为要想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就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二是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适当的亲情、友情感化有利于矛盾缓和。基层人民调解一方面是节省人力资源,另一方面也是节省司法资源。同时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可以最大限度的帮助群众节省时间、减轻经济压力、排解内心深处的纠结。通过法院裁决不仅时间长、花费大,而且还可能导致赢了官司,输了钱,埋下更大的矛盾隐患;三是及时处理,不留死角。矛盾纠纷产生初期,所表现的情况是问题比较简单、矛盾双方都相对克制。时间越长,矛盾就会加剧、激化,产生的副作用就越大,调解难度也相对加大。所以在发现矛盾纠纷苗头的初期,就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了解实情,沟通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恩怨,防止矛盾激化。事前防范的效果总是优于事后处理;四是基层干部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在平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时,首先要做到认真倾听,其次要酌情回答,不懂的不要装懂,要及时咨询相关业务人员,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基层领导干部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放下架子、蹲下身子,对相关情况要及时了解掌握。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言辞要平和,要有理、有节、有据,不能由于干部的言行不当,而产生新的矛盾,激化矛盾。平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同时还要对当地群众的风俗、语言、生活等各方面习惯加以了解,并做到尊重,这样老百姓就会服你、信你,工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