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安全管理包抓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教安〔2020〕8号),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学校领导包抓和班主任排查”的工作机制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普查落实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生交通安全、校内食品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教育教学设备安全、网络安全、集体活动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安全等九个方面,着力发现并补齐安全短板和漏洞,着力抓好政策制度措施落实效果。
2、完善安全稳定“学校领导包抓和班主任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普查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对普查内容和次数要有质和量的要求,检查管理的全环节,落实责任人工作责任全覆盖。
3、制定、完善校级领导包抓包班抓落实工作方案,制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工作落实,从细处着手,从源头查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还要做好校长对本校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定期培训,结合安全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调整培训内容,要特别注意随着季节变化给安全工作带来的压力和要求,诸如防汛和交通安全等,要特别注意这些非常规工作变化引起疏忽并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4、校长帮助班主任开展细致的、不漏一人一事的“排查”工作,帮助指导班主任认真执行好开学后、放假前“每天放学前一分钟,周末放学前五分钟”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内容应包括防溺水“防水六不准”、防中毒、防踩踏、防诈骗、反暴力、反欺凌等内容)。指导班主任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防欺凌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并确保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准确掌握学生构成以及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学习困难、家庭困难、情感困惑、心理疾病和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学生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台账,每月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行为动态,情绪变化等,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帮扶教育和干预引导。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定期摸排学生矛盾纠纷线索。
二、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落实好学校安全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学校领导包抓和班主任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马海龙
副组长:宋永强陈海龙张健马小东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三、主要任务
1、抓好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按要求开展日巡查、月检查。重点检查营养餐储存、使用是否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各项应急疏散演练。
2、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学校校舍要达到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他地质灾害和防洪、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对校舍内卫生、易燃易爆物品、电器、管制刀具等尖锐物品仔细排查管理,让成为最牢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学校要组织力量,对所有的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要针对不同季节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采取各项防灾避险措施,尤其要做好夏季防洪、防雷电和冬季防火灾工作,全面提高校舍安全水平。
3、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现象,严禁车辆超员接送学生,禁止学生上下学乘坐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报废车、无牌无照等车辆,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每学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讲座,严禁不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上学。
4、强化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排查整改。检查营养餐储存食品的卫生质量状况,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是否持证上岗,确保营养餐安全运营。当前正直夏季,是各类传染病、流行病的多发期,学校要加强排查监管,加强传染病预防工作。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管理、使用,报废药品处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6、严格教学安全管理。注意防止因学生集中活动而发生拥挤踩踏等恶性事件。对学校运动会等活动,一定要做好组织保障工作。课堂教学也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环节,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班主任要严格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排摸请假事由并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体育教师要注意做好体育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排查,实验课要做到课前检查实验设施、实验药品的安全情况等。
7、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媒体或平台加强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持续向学生和家长推送学生居家安全知识和风险防范常识,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及时干预、化解有关苗头性倾向或问题。
8、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对防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每天对宿舍、教室及办公场所等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消毒检查,特别是对营养餐设施等进行及时消毒处理,以及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分析研判、有效应对处置。
9、积极落实学生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学校随时排查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家长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师生与校园周边社会闲杂人员是否存在重大矛盾,校园内是否存在校园贷、网贷、套路贷、校园欺凌、霸凌现象,及时加强教育和疏导,构建和谐的师生、同学关系。
10、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校园及周边隐患,开展打非治违,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重视治安防范设施建设;对学生集中、治安状况差的区域,学校要联动辖区警力,合力建立巡逻队,24小时加强治安监管,切实提高控制校园治安局势的能力,防止校外违法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的发生;对校园周边专门针对学生施暴的犯罪团伙,必须集中精力,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下大力气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和安全秩序,重点加强“三无”摊点、游戏机室等娱乐营业场所的整治;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音、工业噪音、商业噪音、生活噪音、娱乐噪音的整治;学校要加强汛期期间水库、水池、水窖、河塘、河流的排查和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通过主题教育引导学生提高防溺水、防泥石流安全意识,预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11、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学校通过多渠道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团队会等安全教育活动。
12、抓好安全预案、制度落实.规范制定学校安全预案,学校安全分管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应知晓学校安全管理方面重要规范和文件的基本内容。
13、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加强在校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全方位落实八项举措、靠实三个责任、夯实两项建设,全力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
1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开展宣传和弘扬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活动,不断增强师德师风信念与修养。努力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班主任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班级管理水平、定期组织班主任参加培训,将班级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不侮辱学生人格,不歧视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15、加强寄宿学生管理。学校、派出所、家长共同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要通过校务会、班主任加大寄宿学生监管和排查力度,要密切关注寄宿生的思想及行为,准确了解、掌握和交流各种信息,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加以引导矫正。
四、工作目标
(一)科任教师安全工作目标责任
1、学校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学校、家庭的联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
2、学校每位教师不管在校内外,若发现有对学生存在不安全的隐患,能自己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3、严禁教职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上课期间向学生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或散播不良言论。
4、科任教师每节课授课前必须先清点学生情况,发现缺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处理;凡学生到校后,任何教师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让学生离校。
5、凡上课时间内,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场地。
6、科任教师利用学科的教学适时都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体育课和使用教具、学具的教师授课前必须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7、凡不在本班教室上课,学生的带队组织及安全问题由相应的任课教师负全责,如需要出校活动的必须向学校请示。
8、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教学区内禁止跑闹、大声喧哗,上下台阶时自觉靠右行走。学生进出校门必须要靠右边行走,不准拥挤、抢行。进出厕所也必须讲究秩序,一律靠右边。
9、学生在校其间生病时,任课教师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
10、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禁止接收校内外人员的一切宣传材料。
11、凡是集体外出,分管班级的教师必须按时到位,认真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
12、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责任人不等、不拖,立刻通知学校领导,并积极实施救护。责任人要在医院陪同,不得随意离开。对推委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3、在实行紧急疏散时,各教师要按学校疏散预案中的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教室内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出教室、到达空旷区域后及时组织学生,清点人员、汇报情况等。
14、放学回家,学生安全工作由值周教师负责,要求值周领导及值周教师在做好护送学生离校工作。
(二)班主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班主任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1、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斗殴致伤致残的。
2、学生在活动时,因安全意识不强造成自己或他人伤残者。如从到校上自习前、午休及午休上厕所途中起哄推拉、课余时间做危险游戏、高处攀爬等导致严重后果的。
3、班主任未到位而发生事故。如劳动课、卫生打扫除等。
4、午休前、午休及正常上课时间,学生未及时到校,造成溺水、触电、水灾等意外事故的。
5、因对学生思想教育不到位,造成学生逃学、外出等流失现象的。
6、学生搞卫生时,安排不到位,致使发生危险,造成严重后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