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心得研讨发言材料
【篇一】切实巩固从严治党成效成果,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近日,《党委
(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施行,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写入新修改的党章,为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只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就没有迈不过的坎,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就一定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同时要清醒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抓住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每个党组织、每个党的领导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必须担起来、管起来、严起来。各级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引领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工作。
【篇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印发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每一个制度下公民显担当的行动指南。
一、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犹记得总书记把党的领导的作用概括为“定海神针”,就是肯定了党在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只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困难面前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就一定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我们要时刻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冲锋在前、英勇奋战,为战“疫”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显著成效的一次生动诠释和敢于担当的生动呈现。同时,疫情防控中个别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飘浮、失职渎职,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持续发力、不断向纵深推进,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久久为功,永不懈怠。
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贵在坚持
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肩上责任不明白,定了责任不落实,领了责任担不起来,失职失责不追究,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党的领导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持续发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三、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建章立制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强化制度保障,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这是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使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为一名工作者,我们要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中,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精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践行到每一个行动上来,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党性修养,决战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
【篇三】党的十八大至今,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例如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中央适时制定并出台这一《规定》。各级党委(党组)成为守责、负责、尽责,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主体。
《规定》第四条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一、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责任内容中要求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地方党委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党委(党组)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在《规定》第二章责任内容中明确了地方党委要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要求,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在责任落实中要求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常委会会议、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开展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等等。
第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规定》第四章监督追责中规定、全面从严治党上报制度,要求地方党委、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或者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要依规依纪追究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情形的责任。
第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为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委(党组)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在从严治党过程中,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
【篇四】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规定》共5章25条,主要规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
《规定》第一章是总则,第一条是关于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三条重申了“四个坚持”,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第四条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第六条、第七条分别规定了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首当其冲的都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颁布实施《规定》,就是要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也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强调,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单列一条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凝结着对腐败发生机理、管党治党规律和当前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是适用于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必须整体把握、贯通理解,并在实践中坚持巩固、完善发展。
《规定》第八条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各自责任进行了规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就是要让一把手回归本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作为一把手,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规定》在第九条明确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办公厅(室)等部门的职责,强调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规定》第三章对责任落实的方式进行了要求,包括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责任清单、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值得注意的是,第十六条再次强调,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这充分体现了“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更高要求。
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利器。《规定》第四章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并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追责的五种情形。
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这一重要方法在管党治党过程中得到成功实践,也必将在今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篇五】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执政地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
从严治党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衡量一个党员合不合格的第一标准。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思想防线;必须遵守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以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秉承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始终拥护党的决定和遵守党的纪律;必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每一位党员的行为都代表着党的作风形象,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都必须警钟长鸣,端正工作态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
一、遵守党的纪律纲要。政治纪律是最高纪律,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约束。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以党章为纲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秉承较强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服从并且遵守党的教育和管理。
二、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党内法规建设是党的制度建设的核心环节,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有步骤地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党的作风如果不纯不正,党的形象就会遭到破坏,党的威望就会遭受损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就会逐渐丧失。打虎拍蝇、重拳反腐,在优化政治生态、改进党的作风的同时,也是在不断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腐败是社会毒瘤,也是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从严治党,要求我们牢固坚持群众路线。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