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班级工作管理,全面科学地评价班主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对班主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优化班主任队伍,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班主任聘用、评优及考核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学月岗位考核(70%)、和学年综合考核(30%)。
2、班主任考核以校为单位进行,班主任津贴以校为单位进行核发。
三、考核内容
1、学月岗位考核对照《班主任考核量化评分细则》执行。
2、学年综合考核以学月岗位考核得分总和,班级统测学科成绩学年得分,学生获奖加分三项得分总评出一等奖(占考核人数的30%)、二等奖(占考核人数的40%)、三等奖(占考核人数的30%)。
四、结果使用
1、考核结果与班主任津贴直接挂钩。
2、考核结果与评县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直接挂钩。
3、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聘用的重要依据(班主任聘用采用自愿申请择优聘用与学校聘用相结合)。
五、计算方法:
1、班主任学月岗位津贴=班主任学月岗位津贴的70%×个人学月岗位考核得分÷100
2、班主任学年综合考核:一等奖(占考核人数的30%)、二等奖(占考核人数的40%)、三等奖(占考核人数的30%)。奖次金额相差50元。
六、其他
班主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发放学年综合考核奖。
① 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② 因失职、渎职 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③ 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④ 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⑤ 某些常规管理指标尚未完成者,经学校提醒3次后仍未完成或改观的。
⑥ 拒绝接收转进学生入学的,未经教导处同意要求学生降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