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农业旅游的调研报告
所谓农业旅游,就是指利用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活动、田园景观及农村文化等资源,经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而成的适合广大民众体验农业与休闲游憩的一种新兴产业,是将生产、生活及生态结为一体的旅游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追求旅游需求的多样性以及人们崇尚自然、追求自然的理念深化,农业旅游的市场前景日益广阔,开发农业旅游的条件日趋成熟,发展农业旅游的成效日益凸现,它必将成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因此,围绕“如何加快发展我县农业旅游”这一课题,我们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一些初浅的看法。一、关于我县发展农业旅游的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我县发展农业旅游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在动力和现实条件。从调研情况看,归纳起来其有利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性”上: (一)、从宏观形势看,发展我县农业旅游具有必然性。 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必然性涵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是必然性的具体体现。农业旅游的兴起,看似偶然,但其实质是必然的。现阶段,我县发展农业旅游,其必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国际、国内的成功经验。发展农业旅游最早起源于欧洲,目前欧美、日本、台湾等国家或地区非常盛行。我国珠三角地区是发展农业旅游起步较早的地方,在二十世纪80年代中期始兴农业旅游,到今天为止,广东省颇具规模的农业(农庄)旅游景区达到100多家。长三角地区的农业旅游发展迅速,近年来涌现了一大批的典型。江苏南京把农业旅游开发作为跳出农业抓农业的新思路,大力发展农业观光型、民俗文化型等各种类型的农业旅游模式,2003年农业旅游接待游客13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达3.48亿元;浙江临安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度假村和“农家乐”旅游度假区,2004年250余户农民共接待游客2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000万元;上海南汇的桃花节每年一届,2005年4月光9日一天就接待游客4万多人次,其中,仅南汇桃花村就达1万人次;浙江余姚的杨梅节今年开游一周就吸引3万游客前去品梅观光。山东地区的农业旅游也很成功,如山东枣庄、临沂出现的一批万亩规模的石榴园、梨园、枣园、板栗园、银杏园等。上述这些成功案例为我县发展农业旅游提供了有益启示,也增强了我们的信心。 二是现阶段人们旅游需求的必然选择。向往自然、崇尚自然、追求自然是人的一种天性,也是人们追求美的一种体现,更是人们出游的一种动力。近几年来,人们旅游消费的观念、消费方式正逐渐发生变化,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更加注重亲身的体验、参与,更加注重环境的要求,这种需求为广大农村蓬勃兴起的农业旅游项目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在广大农村的不同地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耕文化、民俗习俗,而且,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产品品种更加丰富、特色更加明显,这为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旅游活动奠定了深厚的资源基础。科学、合理地利用和开发这些资源,把自然景观和人文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广大游客在享受大自然的同时,满足了现代社会人们求新、求异、求知的心理诉求。据了解,西班牙有85%的游客利用周末驾车前往100—150公里以内农场参与农业旅游活动。北京市有40.6%的居民把中短途乡间旅游作为双休日休闲的第一选择。由此可见,发展农业旅游的市场前景非常乐观。 三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附加值的必由之路。“三农”问题的核心在于增加农民收入、而基础在于调整产业结构、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回顾农业发展史,我国走了一条“以粮为纲——提高粮径比例——发展一优两高农业、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路子,在每个阶段,对农民增加收入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但到现阶段,增加农民收入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拓展农民增收空间。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发展农业旅游是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必由之路。发展农业旅游,可以加速推进农村非农化,实现一产与三产的有机结合,通过旅游,带动农村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文化娱乐、农产品加工,加快产生一批“离土不离乡”的劳动者,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旅游服务业中去;据统计分析,农业旅游每增加1 名直接从业者,就会增加相关从业者5名。发展农业旅游,可以大幅提高农业附加值,使农产品多项、多次增值,形成“农业养旅游、旅游促农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据广东肇庆的广新农业生态园统计分析,2003年共接待游客60多万人次,营业额收入达1500多万元,其中,农产品直接销售收入仅为20% (二)、从我县农村、农业自身因素看,发展我县农业旅游具有现实性。 我县是典型的平原江南水乡,农业基础比较扎实,农业产业化发展在全省名列前茅。这为我县发展农业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有”: 一是农业产业化有基础。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在“一优两高”农业的发展过程中,我县初步形成了三条农业产业带,即以魏塘、大云为主的绿色产业带(大棚无公害瓜果、蔬菜),以姚庄、干窑为主的白色产业带(蘑菇、食用菌),以丁栅、陶庄、天凝为主的蓝色产业带(淡水养殖)。2004年,全县瓜果蔬菜种植面积达25.92万亩,蘑菇(食用菌)种植面积达2630万平方尺,淡水养殖面积达3.64万亩。而且,我县的农产品60%销往上海,成为城市居民的理想选择,这为农业旅游开发“农家菜”奠定了基础。 二是现代农业园区有亮点。近年来,我县积极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同时,大力整合农业(渔业)资源,使之做大做强,从而产生了有一定规模、一定档次的现代农业(渔业)园区。如大云的“碧云花园”,由大光服饰有限公司老板投资近2000万元,集花卉生产、科研、休闲、观光于一体,占地达1350亩,其规模、生态、效益在嘉兴地区首屈一指。又如丁栅“现代渔业园区”,占地513亩,涉及20多户渔民,由嘉善六塔鳖业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及销售服务,其养殖的生态鳖享誉江浙沪一带。 三是特色农产品有品牌。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我县十分注重品牌建设,不断引进优良品种、采用先进技术,并且加大农产品管理及营销宣传力度,从而形成一批省优、市优及省市著名商标。如中国蘑菇之乡、中国蜜梨之乡、中国甲鱼之乡、中国蕃茄之乡、中国鲜切花之乡、中国甜瓜之乡。“锦雪牌”黄桃、“六塔牌”鳖、“惠绿牌”蜜梨、“大云牌”鲜切花等成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品牌。上述这些农业成果为开发农业采摘游等旅游项目提供了可能。 四是节庆活动有起步。近年来,我县除成功举办中国 · 古镇西塘文化旅游节之外,许多镇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结合产业优势及区域特色,也相继举办了一系列的节庆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知名度,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区域特色工作的深化。如陶庄镇成功地举办了汾湖河鲜美食节和民间文化艺术节;大云镇举办了花乡艺术节、魏塘镇举办了甜瓜节、惠民镇举办了蜜梨节;尤其是姚庄镇连续举办了五届黄桃节,规模之大、影响之深,“黄桃推介上首都北京、锦雪黄桃进钓鱼台宾馆”。这些节庆活动,不仅为农业造势,也可为旅游搭台,经过改造,可以转化为农业旅游吸引物。 五是城乡一体化有推进。实施城乡一体化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为开发农业旅游创造优良的环境。“千村万户”村庄整治工程,必将极大地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使生活、生态得到有机的统一。到2004年底,我县已完成4个示范村、40个整治村建设任务,从已完成的自然村看,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绿化成荫、河岸整齐、瓦房清洁,江南水乡村落韵味更加浓郁。因此,在城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选择有一定文化底蕴、产业有特色的自然村,通过科学规划,有计划地开发农家乐旅游、农业旅游项目,其成功率相对比较高。 (三)从我县旅游业发展状况看,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具有可能性。 农业资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旅游资源,而旅游业的发展可以拉动这种转化、加速这种转变。目前,我县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这种转化,实现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这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客源市场有依托。我县从1997年起开发古镇西塘旅游,经过几年的努力,西塘古镇游已形成品牌,旅游市场从长三角一级市场扩大到境外市场,游客以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全县以古镇西塘为龙头,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4年全县接待国内外游客达231万人次。开发农业旅游可以依托我县现有的影响力和客源市场,经过精心的策划包装,依托现有景区,针对部分游客群体,实施串线运行,定向推介,使农业旅游点早产出、早得益。 二是旅游产品可互补。根据我县旅游资源的特点,其旅游主题确定为“水乡、古镇、田园”。水乡就是要围绕江南水乡这个背景,做足做好水的文章;古镇就是要围绕西塘古镇文化,做足做好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文章;田园就是要围绕农业(农村)资源,做足做好资源转化的文章。上述三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要把我县打造成长三角地区的旅游强县、着力提升我县旅游竞争力,必须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段推进,通过开发建设,不断丰富我县的旅游产品,不断优化我县旅游产品的结构,真正做到相互补充、互为促进、全面发展,从而使旅游业成为拉动第三产业乃至全县经济的重要产业。 三是区域优势作保证。我县地处长三角地区腹地,紧靠周边大中城市,交通十分便捷,这为发展农业旅游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专家认为,地处都市郊区、离大都市100公里左右是发展农业旅游的最佳区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自驾车族不断增大,双休日假日旅游流行。因此,我县距上海、杭州、苏州均在100公里左右和一小时“通达”的中心地带,这在客观上为开发农业旅游提供保证、形成优势。 在看到有利因素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不利因素。从调研情况看,我们认为,我县在发展农业旅游上还存在着五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发展农业旅游的意识还不够强。广大农户对什么是农业旅游、怎样发展农业旅游等问题理解不深、认识不透,还缺乏必要的、系统的宣传、引导和鼓励措施,因此,发展农业旅游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不够扎实。 二是农业旅游功能的培育不够。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已不再是陌生的名字,但在实施中还没有真正按照农业旅游的要求,许多地方包括一些现代农业(渔业)园区还仅仅停留在农业功能培育上,侧重于种植、养殖或一般性的现场会式参观考察。而对于旅游功能(吃、住、行、游、购、娱)的开发还是一张白纸。 三是农业旅游专题规划滞后。目前,全县各镇还没有一个涉及农业旅游的专题规划。动作相对快一点的镇有:姚庄镇选择黄桃专业村——北鹤村正在编制农业旅游专题规划;西塘荷池村请旅游专家实地考察,并打算编制乡村旅游专题规划。 四是农业旅游的外部环境不理想。农业旅游开发所需的配套道路建设、田园绿化环境、周边卫生环境、河道水质等等,都有待于进一步下大力气加以改善。 五是农业季节性太强。这给农业旅游造成淡旺季落差明显。而且,有的农作物开花或结果的周期相对比较短,这在客观上也给农业旅游开发产生一定难度。 二、关于加快发展我县农业旅游的对策措施。 为了加快我县农业旅游的发展,我们必须因势利导、扬长避短,针对不利因素,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切实解决发展过程中问题与不足。我们认为,下一步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四大体系”问题: (一) 加强引导,牢固树立发展农业旅游的思想体系。 农业旅游在我县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至今还没有完全起步。任何事物的发展,在起始阶段必须抓好统一思想这个牛鼻子,因为思想是行动的指导,有了正确思想才会有正确的行动。加快发展我县农业旅游,首先必须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对此,全县上下要积极做好“三有”文章:一是有目标。要把发展农业旅游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应有之义,把它放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认真加以研究,加大行政推动力度。二是有眼光。要树立新的旅游资源观,充分认识农业旅游资源的内涵及利用开发的价值。就全县而言,可以先在一些资源突出、环境优美、区位较好的镇先进行开发,把农业资源真正转化为旅游资源,进而开发形成旅游产业。三是有结合。要克服把农业旅游简单地等同于一般农业的错误观点。实际上,农业旅游是一种新兴的特色农业,是一种把农业功能与旅游功能相互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以农业经营为基础,与旅游服务有机结合,从而形成高于一般农业的新兴产业,它的产出及附加值远远高于农业自身产出的价值。 (二)、加强规划,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旅游的产品体系。 发展农业旅游,规划是前提。通过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产品构成、开发重点、政策措施等内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合理整合资源。在规划过程中要体现“一、二、三、四”的要求,即“一化(规模化)”:在农业产业规模化的基础上,规划开发农业旅游,这样容易形成产品特色和区域规模。因此,农业旅游点必须要种植或养殖相对集中、形成一定联片规模。“二种经营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分户联片经营,并逐步形成“农业旅游合作社”。这种模式有利于提高组织化程度,克服“小规模、分散化”的家庭经营弊端,它可以带动广大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参与的热情,有助于提高广大参与农户的收入,是一种值得推广的主要模式。二是政府引导,业主集中经营,并逐步形成“农业旅游公司”。这种模式适宜于在现代农业(渔业)园区的基础上,经过规划开发逐步建设起来,它的特点是一次性投资额相对较大、设施较为完备、要求也相对高一点。“三大类型”:一是农家乐,以农户家庭为基础,经过投入改造达到一定的硬件标准,开办农家旅馆、农家菜馆及农事活动。二是民俗旅游,以本地传统文化及民间艺术、习俗为吸引物,经过策划形成可供游客观赏或参与的旅游项目,从而满足游客的精神享受和心理需求。三是农业观光游,以农业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各类农产品为吸引物,推出采摘旅游等项目,让游客得到体验、感受。“四个性”:一是注意区域性,要把农业旅游规划建设与全县“三区一中心”旅游总体规划相衔接,以总体规划统领专题规划。二是注意基础性,要把农业旅游与农业产业化规划相衔接,以农业产业化规划为基础,结合旅游特点和要求,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三是注意特色性,要把农业旅游与培育旅游特色专业村相衔接,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全县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点。四是注意生态性,要把农业旅游与全县生态县规划建设相衔接,以生态县建设为总目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以“千村万户整治工程”为契机,把生态村建设与农家乐旅游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户保护环境、建设家园的内在动力。 (三)、加大扶持,不断优化发展农业旅游的政策体系。 农业旅游涉及到方方面面,它的发展迫切需要一定的政策给予扶持和拉动。就目前而言,可重点抓四个环节:一是投入政策。一方面要建立县镇二级政府投入农业旅游的基金,为发展农业旅游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真正起到政府在旅游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为工商资本投入农业旅游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社会环境、服务环境。二是税收与信贷政策。在农业旅游的起步阶段,给予税收扶持。我们建议,一定三年给予开发农业旅游的农户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要建立农业旅游信贷扶持基金,筛选确定一批县级重点农业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加大信贷扶持力度。三是用地政策。凡涉及农业旅游开发中少量的非农用地,有关部门要优先予以妥善解决。要对农业旅游规模化经营中涉及的少量土地流转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既满足旅游需要,又避免农户间的矛盾。要研究出台农户围绕农业旅游规划调整种植或养殖结构的扶持政策。四是考核奖励政策。要把发展农业旅游列入各镇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考核体系之中,对于成效明显、成绩突出,对全县示范作用大的镇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一些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增收明显的典型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四)加强管理,努力营造发展农业旅游的环境体系。 为了高标准、高起点地开发我县的农业旅游,我们要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抓好管理这个基础工作,使之良性、有序发展。重点要做好四件事:一是加强农业旅游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分级做好培训教育,积极培养既懂农业、又懂旅游、离土不离乡的农业旅游经营者和管理者队伍,做到开发一批、培养一批。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旅游的通达性,完善农业旅游的各项配套设施,努力提高旅游服务的水准,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农家乐服务管理中心。三是加强生态村镇建设,建设一流的旅游环境。四是加强星级品牌建设,按照浙江省“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标准,规范运作,及时做好星级评定管理工作,树立一批典型,示范带动一批农户,从而使农业旅游发挥更大的效应,真正成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把“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