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工作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学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镇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平衡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向优秀人才、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科组长、骨 干 医师和重要岗位人员实施倾斜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其中,涉及到单位领导人员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有人员情况  

镇卫生院现有职工27人,专业技术人员2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7人.工勤人员1人,已聘用27人,2人未取得职称。  

五、拟设岗位  

根据遵义县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下达遵义县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45个,按现有职工45人设岗,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40个,工勤岗位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8.89%﹪,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综合科、妇产科、门诊、医技科室为35个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的87.54%,辅系列分别是防保、财务系列,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2.5%。  

科室岗位设置
  防保组:设岗位4个,其中3人为十一级岗位,1人为十二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0%。设独立的免疫接种室、冷藏室、资料室、含疫情网络直报等  

医技科室:设岗位6个,其中4人为十一级岗位,2人为十二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5%。医技科室设置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及消毒供应室。
  门诊:设岗位5个,其中3人为主治医师(十级岗位),中医科人员。1人为十一级岗位临床内科医师。1人为十二级岗位,为临床内科医师,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2.5%。应独立设置急诊室(抢救室)、内(儿)科诊室、妇产科及检查室、中医诊室、外科与换药处置室、注射室、留观室、传染病诊室、中西医药房室等;可设健康体检室、传染病隔离留观室等;   

综合科:设岗位15个,其中5人为十级岗位,主治医师3人、主管护师2人,7人为十一级岗位,为住院医师4人、护师3人,十二级岗位4人,为护士 和住院 医师各2人。占专业技术岗位的37.5%。住院部,检查室、诊室、外科与换药处置室、注射室、留观室设置齐全。  

妇产科:设岗位10个,其中3人为十级岗位,主治医师2人、主管护师1人,5人为十一级岗位,为住院医师3人、护师2人,十二级岗位2人,为护士和妇产科医师各1人。占专业技术岗位的25%。设内、外、妇产科。产科病室相对分开设置;手术室和产房应符合标准要求.
  卫生院管理科室3人,院长岗位1人,为十级岗位,副院长2人,十级岗位1人,十二级岗位1人。  

工勤技能人员2人,高级工1人,中级工1人。财务、公共卫生岗位各1人。  

六、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08】9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龙坑镇卫生院岗位说明书》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龙坑镇卫生院岗位说明书》  

七、岗位聘用  

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遵义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04】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岗位聘用。  

(一)首次聘用岗位  

根据市人事局核准的岗位结构和本单位实有人员情况,首次拟聘用岗位见《遵义县龙坑镇卫生院首次聘用岗位一览表》。  

(二)首次聘用办法  

1、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查各应聘人员的的资格资历、学历、年度考核、专技人员的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医师(护士)执业资格等任职条件并符合有关规定后,直接确定各级别岗位拟聘人员。  

2、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遵义县龙坑镇卫生院岗位设置管理竞聘方案》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按序递补原则:落聘某一个等级岗位的人员按照考核评分高低的序进入备选人范围,并直接聘到下一等级岗位。  

4、递补办法:备选人的递补排序的有效期限为聘用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考核之前。每逢年度考核后对备选人重新进行量化积分(年度考核分及工作量等相应推后一年),按积分高低重新确定下一年度递补顺序。在有效期内上一等级岗位中若有人员退休或上级核加职数,则由备选人按积分高低,报主管部门和人事局同意后依次递补。  

递补时若出现岗位职数多于或等于备选范围中的人数时,则应再调下一等级中符合晋聘条件的专技人员一起进行量化评分排序,量化排序时要重新填写竞聘积分表,算出积分并排序,然后根据职数情况,报主管部门和人事局同意后依次递补。  

5、对卫生院有特别贡献的和高层次的人才,经卫生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在聘期内对医院有特殊贡献的可列在递补排序的首位。  

6、原则上一人只能聘用一个岗位。因工作需要,已聘任到经市人事局核准可以“双肩挑”的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符合拟聘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7、职工本人有拒聘的权利。职工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龙坑镇卫生院岗位应聘申请表》申请岗位的视为放弃,卫生院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后给予相应处理。不服从卫生院工作安排的,可视为解除原聘用合同。  

8、任现职以来有违法行为、违反计生、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竞聘时视情况再作处理。  

9、有下列情形的在竞聘时只能为相应职称的最低等级:  

①任现职以来受到上级处分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②无法承担卫生院分配的任务或不服从安排者。  

10、有下列情形的在竞聘时降一等级聘用:  

①近三年工作量的平均工作量达不到卫生院规定的各业务工作量的60%的。此种情形一年后可能参加递补竞争。确因重病造成此情形,治疗期限满后又能基本满工作量的一年后不参与竞争优先递补。  

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者,违反上级规定的从医行为的。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经遵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报名申由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定《竞聘申请表》交岗位聘用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如资格证书、聘用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书、继续教育学时等)一同上交。  

3、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任岗位层级、级别单位张榜公示七天。  

7、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  

8、与法定代表人签订聘用合同。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后,按照聘用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对处于聘用合同期限内,但调整岗位的,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变更通知书》。  

(四)竞聘方案  

照顾分:在近三年基本满足工作量的前提下,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内的给予照顾:距退休一年之内照顾6分,二年内照顾4分,三年内照顾2分。距退休的年限以岗位设置开评的当月为计算的基准。  

         龙坑镇卫生院岗位竞聘积分细则  

      

类 别  

项 目  

分值  

考    核   细   则  

实得分  

 

   

   

基本条件  

   

   

   

   

   

   

   

   

工 龄  

13  

工龄每年计1分,最高13分,不计虚年。  

   

 

兼职和任职  

   

   

   

   

   

9  

   

近三年卫生院正职每年计3分,副职每年计2.4分, 兼任行风监督员职务的加计2.0分,科组长每年1.8分,工作员每年计1分,科组长以上.卫生院安排的服务性管理经卫生院认定每年0.3分。  

   

 

学 历  

 3  

本科3分(有学士学历加1分),专科2分,中专(高中)1.5分。  

   

 

资  格  

5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及以上资格一年0.5分。最高5分  

   

 

工作业绩  

优秀人员、三基训练  

10  

受当地群众一致好评的医务人员(进行随机10名群众评选)和三基考试成绩获我院第一名(前三次总成绩)的可得10分,依次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