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企业总经理为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
二、在企业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定期听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四、负责讨论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计划,讨论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标准并提出完善或修改意见。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进行复查。
六、积极组织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和省实施细则及其它规范标准的培训和贯标活动。
七、主持好公司“安全周”、“安全月”、“安全生产年”“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对参赛先进的项目部或个人进行表彰。
八、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对主要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九、组织编制和审查企业应急事故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组织审查重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督促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十一、在研究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推广运用先进经验时,必须同时研究解决和落实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措施。
十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总结与交流活动,表彰奖励安全管理有成绩的先进项目和个人及在预防重大伤亡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一、企业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定颁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审定企业改善安全条件的规范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四、组织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上级批示和决议,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人,应认真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直接领导和布置、检查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
三、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审批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确保资金的专项专用。
四、深入基层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内部整改。
五、组织安全月查及季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坚持“三定”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及时表彰竞赛优胜项目及个人。
六、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七、参加公司的伤亡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害人进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