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局岗位目标责任制履行总结

200x年,既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又是“十一五”计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规划,服务经济建设,强化规划管理,健全和完善规划体系,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单位全面建设。

一、实现了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的突破,规划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编制了《**北大门区域空间整合规划》、《城东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区道路网调整规划》和《浦溪河综合整治景观规划》,完成了《汤口镇总体规划》修编,开展了《焦村镇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已完成规划方案的编制。

二是突出风景区规划重点,太平湖风景区规划逐步完善。委托了某同济大学规划院高起点编制《太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规划大纲已通过专家评审,规划方案正编制过程中,总体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完善了太平湖风景区规划体系。

三是加大城乡规划一体化进程,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完成了43个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了城区农民新村布点、103、218省道沿线村庄布点规划编制工作。另外,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我局派出技术人员到甘棠镇兴村支援灾后重建工作,完成了兴村灾后重建新村规划,协助省建设厅编制了兴村村庄整治规划,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二、城乡规划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近年来,我局积极创新规划管理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科学规范管理,基本做到了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了城市规划建设健康、有序、持续地发展。

一是规划职能目标全面完成。“一书两证”的核发是规划管理的核心工作。我局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注重现场踏勘,兼顾工作效率,切实做好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两证”核发工作。一年来,组织召开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审查)会20次,市、区、镇(汤口镇、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三级联席审批会4次,内部审查建设方案25个,按规划要求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0份,签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5份,规划用地面积达

48.2万m2;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单》17份,建设项目选址、实地踏勘出具规划条件总计43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0份,总建筑面积25.6万m2,参加规划现场选址、验收及施工协调共计50起;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5次。

二是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取得成效。今年我局围绕全市改徽推进年活动,主要开展了103省道(汤口镇区至仙源镇区段)两侧临路和谭家桥镇区主要道路两侧临街的非徽派建筑整改大会战工作。完成整改建筑物380幢,其中公房52幢,私房328幢,已投入资金258万元,整改面积达4万平方米,完成了改徽大会战任务和年度工作任务。

三、规划宣传力度不断加大,规划批后管理逐步加强

一是创新规划管理模式,推行“阳光规划”。城市规划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到千家万户,要想把规划工作搞好,就必须让群众知晓和理解。一方面,加大规划宣传的力度。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利用规划展示厅进行宣传;三是办好《**规划》简报;四是《规划法》宣传月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另一方面,积极推行“阳光规划”。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许可项目的必备资料要求,办理程序和承诺时间,并利用公开栏、网络、电视等向社会公开;二是聘请规划监督员,参与规划方案的评审、对规划的实施监督和对规划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监督;三是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工程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四是规划中间成果论证都有媒体参加,每次重大活动都有新闻报道。

二是规划批后管理得到加强。结合规划管理的实际,制定印发了《**区项目规划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的各项规划指标特别是强制性内容逐项进行检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颁发《规划竣工验收证》,对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依法处理,今年共组织44个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20个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500m2。进一步加大了项目的批后管理,保证规划的实施,有效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一是效能建设扎实推进。坚持效能建设与“落实推进年”活动相结合,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强化督查,细化任务分解,对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各项会议决办事项和本系统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决办事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标明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间。做到交必办、办必果,全面完成各项督查任务,确保任务分解落到实处,防止中阻梗现象。严格执行公开承诺制,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减少环节,改进流程,加大各科室的协调运作能力,缩短规划审批时间,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以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为主要内容,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五不许”和市委提出的“十条禁令”,突出抓好狠刹“七股歪风”。围绕重大事项中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实行“阳光工程”,采取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拉近了局领导班子与职工的距离;重大事项通过职工全体会议,架起了理解的桥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利用网络主页,全方位地反映本局的重要信息,拓宽领导与职工沟通的渠道,不断深化参与、知情、监督、建议权,推进了我局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是加大落实力度,促进各项工作。①完成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②承办区委、区政府转办件25件,会议纪要决办事项20余项;③接待群众来访咨询问题并现场答复40余人次,来信14件,受区政府委托办理信访复查案件2件。上级函转来信年终结案率达100%,满意率达100%。④完成年度招商任务600万元;⑤对上争取工作取得实效,争取市“改徽”专项经费20万元;⑥年度信息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