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是指一般行使政府给予的职能,属于有责任的部门担任者,在中国国家公务员体系中处于9-13级。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权利和科室的职能差距很大。在企事业单位中,科长属于中层管理干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科长职责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科长职责6篇
【篇一】科长职责
机要科科长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主持本科的日常工作。
2.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保密法等法规。
3.在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拟定学校机要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协助做好学校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4.协助做好全校的定密及密级管理工作,协同校保密委员会人员定期到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检查督促工作;
5.负责学校保密刊物的征订、接收、分发工作;
6.负责各类机要文、电的领取、签收、登记、传阅、催办、索还、归档、销毁等工作;
7.负责校内外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督办和存档工作,加强文件处理过程各个环节的登记工作,杜绝丢失公文现象。
8.负责催办上级文件要求事项、学校领导批示意见和办公室主任批办意见的落实;
9.负责省长信箱、教育厅厅长信箱来信、来函及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10.负责书记、校长信箱反映事宜的下载、送签、督办及回复工作;
11.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年审及日常管理;
12.负责校领导参加省市级会议的报名、会议资料领取等事宜;
13.负责校内外传真的接收、办理、转达及文稿整理复印工作;
14.负责机要档案的查询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二】科长职责
保卫科长职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医院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及总结,并组织实施。
(3)、监督医院各科室健全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4)、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科室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5)、对医院的生产(医疗)要害部位、财物集中部位、易燃易爆部位、治安重点部位,按照上级的要求搞好防范达标,加强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6)、组织保干加强重点发案区域的控制,减少案件发生。
(7)、抓好“四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外雇人员管理,加强法律宣传,减少职工犯罪。
(8)、做好武装工作、专业档案管理工作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加强更夫的管理,使他们为医院的安全稳定充分发挥作用。
保卫科干事职责
一、防火员职责
(1)、传达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并对医院所属各科室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监督考核医院所属各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消防隐患的查找和整改情况。
(3)、负责新、改、扩建工程中有关消防安全的设计审查、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对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开展春季防火、冬季防火、119宣传日等大型消防安全活动方案的制定、检查和验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事故性质做出结论。 (6)、对消防要害部位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押运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易燃易爆、生产要害部位领导承包及信息反馈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外勤岗位职责
(1)、对财物集中部位落实防范措施,每月集中检查一次,
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2)、每周不少于四天深入门诊、病区等重点部位,及时
发现解决问题。
(3)、及时处理医院发生的治安案件和纠纷,对无法处理
的及时报公安机关。
(4)、对小型贵重设备、仪器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
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
(5)、领导治安巡逻队工作,加强巡逻队教育管理,努力
做好维护院区治安秩序工作。
(6)、领导医院的更夫工作,每月召开例会,听取汇
报,讲评问题,提出要求。
三、综合岗位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积极积累安全保卫工作资料,
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2)、负责收集、反馈、综合信息,为领导和上级提供情况,做好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和各项安全重大活动的总结工作。
(3)、负责办公室基础工作,收集、整理各种基础资料,负责起草全医院及科室安全文件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等。
(4)、负责各类生产、交通、火灾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5)、基础工作底数清,档案、文件管理达标,对上级的文件、通报、报表及时转交科长并及时处理。
(6)、严格管理罚没款、漂流物资和赃物。
(7)、作好证明、介绍信、边防证办理工作,严格手续。
(8)、加强重点人口、列管人口、秘密力量档卡的建设,做到登记建册,安全保密。
(9)、协助处理治安案件,认真处理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0)、领取保管好科室的办公用品。
【篇三】科长职责
岗位名称:基建科科长
直接上级:工程部部长
直接下属:科员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建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的法令、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负责编制和修订本公司建筑物、构筑物和新建工程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建项目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预决算等技术管理和现场施工监督,努力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3.负责组织房屋、道路、构筑物的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
4.新项目的土建工程完工投入使用,负责及时组织编制和审定工程决算书交财务部
5.负责抓好维修队的各项管理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及时完成土建、维修任务;
6.负责搞好外来土建施工队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
7.负责抓好土建工程的设计条件书、设计图纸、工程验收记录、预决算书、房产台帐等技术资料管理,配合财务部搞好房屋资产的管理
8.负责抓好下属员工的工作协调,素质教育,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技术业务水平
【篇四】科长职责
科长副科长职责
(一)科长主持本科室工作,对局长和分管局长负责。副科长对科长负责,协助科长做好分管工作。
(二)负责本科室人员分工,负责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布置、协调、检查、考核、总结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三)负责本科室工作请示、汇报。
(四)负责、批阅本科室工作范围的文件、资料。
(五)负责科室之间工作的联系与协调。
(六)领导和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本科室职责,带领本科室人员及时落实、执行局领导指示,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七)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团结,顾全大局,调动本科室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八)提倡勤政廉政,自觉克服和抵制不正之风,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做人民公仆。
(九)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长副科长职责
【篇五】科长职责
财务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财务工作。
二、认真贯彻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搞好财务规范化管理。
三、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搞好物价管理工作。
四、按时完成年度预算编制,做好财务核算工作,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并认真做好财务分析。
五、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严格控制欠费和呆账。
六、负责全院奖金,劳务费的核算和发放。
七、主持召开财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八、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九、及时总结财经管理经验,改善管理办法,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十、参加审查和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和其他经济文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十一、草拟三级核算及奖金分配方案,经院办公会决策后,具体组织实施,熟练掌握各科收支情况及效益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科室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十二、积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增收节支,勤俭办事的原则,积极组织各项收入,防止漏收漏记,严格控制支出。
三、负责办理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将收入的现金存入银行,审核报销各项费用,及时处理来往账款,正确计算和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等,做到账务日清月结,凭证、账表、账账相符,按时编报会计报表,进行季报、年报分析。
四、按照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为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五、加强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管理,参与经济合同,承包合同的签订。
六、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的管理、登记保管工作。
七、按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对经济前景和经济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并参与经济决策。
八、对全院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实施财务监督检查。
九、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财会技术职务的申报考试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会计师职责
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职业道德好,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职工服务。
二、在财务科长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财务会计工作。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坚守岗位,做好本岗会计工作。
三、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研究推广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计算技术。
四、能够解释、解答财会法规、制度中重要问题,指导会计业务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五、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决算的执行情况,针对本单位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建议,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六、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参加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积极参与管理与决策。
七、培养初级会计人才,并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向他们传授会计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并负责初级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及参与他们的技术职称评议工作。
八、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整理工作,争取每年完成一篇市级以上水平的学术论文,综述或译文。
财务科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根据单位领导和会计管理人员签字及经审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收付款后,原始凭证要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收入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现金,每天盘查库存现金,做好日清月结。
三、按有关审批程序办理支票的签发登记工作,认真执行银行支票、信汇、汇票管理规定,对填写错误码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并保存。
四、逐日登记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将记完账的原始凭证及时转交制单人,并按时和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五、银行日记账要按月和银行核对,月末编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清理。
六、要确保现金的安全完整,按月清点和总账核对,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严守保险柜密码秘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类财务印章。
七、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行为作斗争。
八、办理好职工工资转存工作,并积极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核算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长领导下,按医院签订的经济合同认真搞好医院的二级核算,按月核算各科的收支情况,做到内容真实,计算准确。
二、为医院各部门提供准确无误的核算资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经济指标的计算和测算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对医院各种收费标准定期进行检查,杜绝多收或少收现象的发生,及时审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做到收费有依据。
四、按照国家税法,按月代扣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做到计算准确,报送及时。
五、做好工资表的稽核工作。
六、积极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价员职责
一、在财务科长领导下,负责物价管理工作,对各相关科室贯彻执行物价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科长,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收费,不得随意提高和自立自定收费标准,严禁多收、少收或漏收,杜绝不合理收费。
三、监督、审查收费项目,对分解项目收费向领导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制止。
四、熟悉掌握有关物价法规、政策、严格执法、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认真公示制度,完善情况,建立完善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
五、对来访病员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员医疗收费价格等方面的咨询或疑问。
六、对新开展的医疗项目,按成本进行核算,确定收费标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执行。
七、建立来信来访查询登记制度,及时为患者提供查询服务。
八、完成院领导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门诊收费人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医院的制度规定,熟悉各项收费标准,做到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收付现金当面点清,准确率要求100%,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对患者态度热情和蔼。
二、遵守票据管理制度,不得伪造、涂改或撕毁,并按顺序使用。
三、每日下午认真及时做好门诊收费日报表,日报表要注明票据起始点,票号要连续,并做到钱账相符,当日结清。
四、入院病人严格按要求登记,记录清楚、详细、字迹工整,并准确注明预交金数额。
五、挂号票据每天及时汇总成表,要求票号连续,挂号收入当日上缴出纳员。
六、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做好门诊收入的记账、算账、报表等会计核算工作。
七、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将收的支票和现金一并送存银行,留存少量零款不得超出银行限额,不得私留公款或转借他人。
八、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票据、印章、不得乱放或遗失。
住院处收费人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收付款要认真,细心检查,做到不多收,不少收。注意使用文明用语,服务主动、耐心、态度和蔼。
二、遵守票据管理制度,填写票据不得伪造,涂改或撕毁。
三、每日下午认真做好现金盘点工作,做到现金与日报表相符,钱账平衡,每日交清。
四、认真做好病人支票登记和填写工作,并妥善保管好病人的支票。
五、办理出院病人手续时,要认真复核发票及病人预交款数额是否准确。
六、对已出院落未办手续的病人,住院处做账处理后,要做好结算的登记工作,并保管好发票。
七、每月底认真结出预交款余额,并按时与财务科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八、妥善保管预交款单据和各种印章,下班后锁入抽屉。
库房保管员职责
一、负责做好仓库物资的保管工作。
二、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查,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
三、入库存物资要认真验收,严格把关,分类存放,精心管理,防止积压、浪费、霉烂、变质。入库物资凭进货单验收,如有破损或数目与发票不符,应认真登记,及时上报并与供方联系。
四、物资出库手续齐全,凭票领取。
五、库内严禁烟火,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总结经验,送货上门,计划供应,满足需求。
七、爱护工物,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做责,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以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持杜绝,对于临时性的必须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同有关科室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一切对外采购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经收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办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七、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材等资产进行经常性监督,及时清查库房,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积压和浪费。
八、每日收入现金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及领导批示处理。
九、原始凭证、账本、工资册、财务报表等资料经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处置。
财务管理规定
一、根据国家对医院实施“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医院各项收支均应纳入预算内管理。
二、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科、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
三、收支预算要参考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指出要量入为出,略有节余。
四、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门诊,住院病人当日发生的费用,当日入账,当日结算,及时报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应收不漏。
五、业余医疗服务,横向医疗联合、咨询服务等所得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核算。
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作效果。
七、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八、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科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九、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科审核后执行,超预算和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科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十、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科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以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十一、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办法,根据各科定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
十二、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十三、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十四、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十五、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财务科长应对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支出范围
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资金、夜班费、加班费等。
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抚恤费等。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支付给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
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支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预借差旅费,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审签后借支。
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凡本院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保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办理入库登账后,方可凭据到财务科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严格物资领发、调拨手续。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填写物资领发、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等有关部门的保管账。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物资调拨单,办理领发或调拨手续,并及时调整财产账。
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办公用品按科室人员定额控制使用,不得突破,医用表格按分配计划执行。超过计划领用须经院领导批准,追加计划后发放。
家具、器具、医疗器械等,实行部门包干使用的办法,填制物资包干登记表一式三份,物资保管部门及使用部门各执行一分。领用时填制的领用单,拒经增加部门包干物资;交回时,填制交回单,据以减少部门包干物资。
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全的管理办法。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要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清查。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告领导及上级处理。
加强物资仓库的管理。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某些积压不用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分类账、材料账,低值易耗品账。会计同保管人员要分工协作,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私人不得借用公物,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并须在限期内主动归还。若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由保管员填制报废单,核准后入废品仓库保管,经科、院领导批准后由保管员或财务科做账物处理。
财务报销制度
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发票必须是发票联的报销联,用复写纸复批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标准,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般、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分管院长签字后,再由院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一)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人的交费工作。所有收费员必须坚持医院收费原则,掌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医院物价政策合理组织医院收入。
(二)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人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人不顶、不气、不刁难。
(三)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益,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四)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五)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月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按时上交财务科。
(六)工作时间不得撤离岗位。
(七)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八)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代需办的有关事项。
住院部办理出入院工作制度
(一)住院处负责办理入、出院手续。
(二)病人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方可住院。
(三)按照规定收取病人住院预交金。
(四)随时掌握病人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护理部通报,催促欠款病人补交预交金。不补交者暂停下账(危重抢救病人除外)。
(五)办理出院手续时,需经所在科室护理部通知,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七)对出入院病人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及报表按时汇总上交财务科。
退费管理规定
(一)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经医师或药师、门诊部、收费处负责人、财务科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票),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科长处退费。
(二)住院处退费,由各护士长签字说明退费情况,报财务科统一退费。
(三)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证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月结。
(四)收费处负责人、财务科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物资采购制度
一、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动,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三、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四、严格按主管院长、科主任审批的采购计划单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五、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六、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七、及时与库房联系,做到购货迅速,减少运输中转环节,降低库存量。
领 物 制 度
一、到库房领取各种物资一律凭物资供应科签发的“领物单”,否则一律不受理。
二、领取相对固定的物品,如脸盆、暖瓶、隔离衣、各种工具等,交旧发新。
三、库房应坚持物资下送制度。
四、科室领用的物品质量、规格不合格者,可在当天内到库房退换。
核算工作制度
熟悉医院所制定的年度核算方案,认真把握各项收支条款,完整反映各科室月末、年终收支成果。
及时收集各科室有关资料,核查各科室所报资料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为成本核算提供有效数字资料。
以科室所报资料为基础,医院核算方案为依据,计算各科室月末及年终收支情况。
按时编报核算统计报表,反映各科室的业务政绩,为医院奖金分配提供真实的数字依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1、医院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八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类;(2)贵重仪器设备;
(3)一般专用设备类;(4)家俱类;(5)被服装具类;
(6)交通工具类; (7)图书类;(8)其他设备类。
2、固定资产的价值不能随意确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划。
(1)新建、购入和调入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的调拨价入账。购入和调入所发生的运杂费,不计入资产原值,可直接列支有关科目。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工料费,计算入账。
(3)无偿调入和旧有固定资产,如无法查明原值,可估价入账。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经院领导批准后,均可按账面原值销账。
二、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和方法
1、医院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应设置“固定资产”总账科目。本科目设八个一般明细科目。
2、本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借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加、盘盈,贷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减少、报废、盘盈、余额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3、固定资产购入应及时验收入库、分类、编号、登记入库。交付使用,应建立使用分布卡片。
4、固定资产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经常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和完好状况及使用状况都有重要作用。
报废及赔偿制度
一、报废:
(1)因医疗器材使用多年,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2)需报废的各种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3)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总务科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然后上报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4)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两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器械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二、赔偿:
(1)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2)由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3)凡故意损坏低价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4)各类物品发生损坏后,对隐情不报者加以处罚。
【篇六】科长职责
质检科科长工作职责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厂质量检验科科长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质量检验科长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全科的行政业务工作,制定全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2根据全厂的实际,制定质量考核指标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协商,厂长批准后统一下达。
2.3编制、审核和实施各种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考核文件和年、季、月度计划。
2.4掌握分析质量动态,针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意见。
2.5参与新产品的设计与工艺审查,产品标准的制定,检验新产品能否正常投产提出意见。
2.6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抓好现场管理。举办QC成果发表会,推荐QC成果。
2.7组织实施本厂方针与全面质量管理计划,并对全厂环保工作,计量工作,安全检查工作,车间(科室)的质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
2.8贯彻各级组织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本科人员的工作标准,不断完善全厂的质量保证体系。
3、责任与权限
3.1对贯彻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
3.2对上级的各种质量管理资料及推荐的优秀QC成果负责。
3.3对因检验制度不全检验方法不当,检具不准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3.4对因收集的质量信息反馈处理不及时而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事件负责。
3.5对因未将车间的在制品质量状况和出厂产品质量现状如实向厂领导汇报造成成不良后果负责。
3.6督促和协助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7有权对本厂质量事故进行调节器查,分析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8对质量管理中产生的问题,有权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协助处理。
3.9对本科人员及车间(科室)质检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有建议权。
4、检查与考核
4.1检查全厂质量检验管理的组织机构活动记录,检查生产活动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4.2检查质量控制文件和车间生产现场的质量管理、检查质量管理奖励和优秀QC成果情况。
4.3检查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和检验科的工作质量和处理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始记录。
4.4检查各项检查管理标准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各车间质量指标的统计考核报表。
4.5按《经济责任制》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