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宣传指导员职责考核细则

为了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村全体计生指导员切实抓紧抓好的责任感,为全面提高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村党总支、村委研究决定,特制订计划生育职责考核如下:

一、    参加会议、执行制度:

1、 积极参加计划生育的各种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 对所管辖对象(包括男青年)去向明确,育龄妇女(包括外来育

龄妇女15—49周岁)孕情清,做到月见面。

3、 各项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

二、    工作实绩:

1、 无计划外出生(包括无生育证出生小孩及流入人员计划外生育)。

2、 无大月份引产(包括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怀孕、非法姘居)。

3、 无无措施流产。

三、    规范操作、优质服务:

1、 学习优质服务有关知识,掌握好避孕节育要点。

2、 做好一年两次B超服务工作,B超率达98%以上,未B超到的做

好尿检跟踪服务,做到一个不漏。

3、 对新产妇、服药对象做好随访服务工作。做到产后三个月内上环,

剖腹产对象三个月内送避孕药具,六个月以上上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环的送好避孕药具。服药对象每月把药具送上门,并随访好。

4、 做好新上环对象1—3个月、6—12个月分别两次镇计生办通知的

期内随访服务。

四、    深入群众,了解情况:

1、 认真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2、 发现隐患问题,包括重点对象的去向情况、信息反馈及时,主动

上门做工作并及时汇报。

五、    报酬计算:

1、 按管理育龄妇女数×1元/月计算。

2、 出席会议、B超等出勤按每天15元计算。

六、    奖惩措施:

1、 宣传指导员根据上述细则年终考核合格的,得奖金300元整。

2、 入发现瞒报、漏报或弄虚作假造成计划外生育或6个半月以上引

产得扣除全年奖金及报酬的10%。

本《细则》一式二份,村委、计生宣传指导员各执一份。

 

考核单位:

考 核 人:

责 任 人: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