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副主席女工委岗位职责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主席具有学校工会的法人资格。工会主席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职责、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学习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组织教职工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3.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支部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主持召开教职工代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听职校长报告,讨论学校工作计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校帮助解决。负责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积极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参与有关教职工福利工作决策及落实。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持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其它活动。

6.加强工会队伍自身建设,指导、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解决基层工会工作中问题,办好“教工之家”。

7.经常向上级工会及校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会工作,主支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定期向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接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8.做好女工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记退体工作和工会积极分子和评选工作。

9.完成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女工委员会主任岗位目标职责


    1、维护女工利益,及时反映女工的意见和要求。
    2、团结全校女职工,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做有理想,有文化、在道德、有纪律的新女性,确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
    3、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强调优生、优育,努力提高女教工的身体素质。
    4、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反映女教工在教育教学及生活方面的情况。
    5、关心女工利益,做到有病必访,及时发放女工津贴。

 


 
一、工代会文件材料的撰写及准备工作。

二、工会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部门工会自身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四、系统内市级以上先进、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和校内工会评先树优工作。

五、安排节日慰问及走访、看望教职工等“送温暖”工作。

六、全面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制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计划,搞好工作总结。

七、做好学校与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工作,指导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各项目标,组织实施考核。

八、定期培训计划生育宣传员,落实各项措施。

九、积极主动地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搞好协调,做好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的各种计划生育信息上报工作。

十、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