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做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者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努力为促进和谐社会构建作出积极的贡献。

以服务生产经营为根本点,做经济发展的推动者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经济发展。因此,党中央反复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研究和解决阻碍企业经济发展、影响发展环境和防碍行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不断增强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的主动性;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工作的中心,加强监督检查,制定符合企业经济发展实际的反腐倡廉措施,努力实现反腐败和促发展的良性互动;下大力气解决经营不规范、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纪律约束松等问题,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企业内部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

以执纪为民为出发点,做国家、消费者和员工利益的维护者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得到合法有效保护是社会稳定的基石,社会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是社会和谐的前提。而不正之风的存在严重损害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也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消极因素。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把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坚决纠正有损国家、企业、烟农、零售客户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依法维护烟草行业良好的负责任的社会形象,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特别是对事关烟农和零售客户切身利益的生产扶持、烟叶收购、客户等级管理、有效货源分配等重点问题,以及企业内部重大工程监督、大宗物资采购、干部任用、薪酬分配等问题,要当好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的守护神。要积极建立健全诉求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倾听职工心声,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维护职工利益,维护企业稳定。

以严格执纪执法为立足点,做民主法治的促进者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社会。遵纪守法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当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正在扎扎实实地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并把这个主题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目标要求,集中体现了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的本质特征,突出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重点。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执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思想,以严明的纪律,坚决维护上级党组织的权威性。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科学的态度和踏实的作风,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抓实、办好,赢得群众的信赖。

以抓党风促行风为切入点,做时代新风的引导者

    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优良的党风行风能够带动和促进企业风气健康向上,反之,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将会扰乱人们的思想、侵蚀人们的心灵。因此,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结合起来,树立“劳动光荣、工作快乐”的幸福观,投身到加快烟草企业改革发展的事业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做社会新风尚、行业新风气的倡导者,促进行业广大员工追求健康的思想境界,为党风端正、行风纯净,进而实现人心思进、人心思干作出积极的贡献。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着眼点,做反腐倡廉的开拓者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纪检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围绕企业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行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坚决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行业上下政令畅通。

    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保持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着眼于新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各项工作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当前,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要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专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以教育、监督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既要坚持已有的好的经验和办法,又要结合实际,与时俱进,探索新思路和新措施,力求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烟草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