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教育局工作计划要点

2012年县教育局工作计划要点

2012 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落实各级教育发展规划,巩固省教育示范县创建成果,突出建设标准化学校、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发展学前教育工作重点,运用“改革抓关键,发展创特色,教学提质量,典型出亮点”发展策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实现“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一流的教育设施、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教育文化”,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工作目标
 1. 学前教育。学前 1 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100% ,学前 3 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95.8% ; 0-3 岁婴幼儿入园受教育率达到 35.5% 。
 2. 义务教育。小学招生 6300 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 100% ,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 100% ;初中招生 7500 人,正常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 100% ,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 98% 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 95% 以上;学生合格率达到 100% 。
 3. 普通高中教育。招生 3000 人,高中阶段入学率在 95% 以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科平均合格率位居全市前列。
 4. 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2800 人,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的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职业教育短期培训招生 5000 人    次,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率在 98% 以上。
5. 成人教育。成人专科、本科教育招生 200 人(含电大教育);推荐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2400 人次。
6. 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全员培训 5000 人次;骨干教师、名师培训 300 人次;积极组织参加各级举办的中小学校长(园长)培训。
7. 达标创建工作。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两项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完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年度工作任务;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 1 所、市级规范化学校 2 所, 5 所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创建市级小学“双百示范校” 4 所、初中“双 50 强”学校 1 所、“示范性乡镇(街道)成教中心” 2 所、“普及普通话示范校” 3 所;创建县级特色学校 10 所、特色幼儿园 6 所、“普及普通话示范校” 5 所、“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10 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10 所;县级“健康示范学校”、“无烟学校”的创建率均达 30% 。
 8. 改善办学条件。按照“两进一集中”布局调整策略,规划学校和幼儿园布局。新建校舍项目 9 个,建筑面积 28000 平方米;为中学更新 60 口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更新书架及期刊橱 1000 米、阅览桌凳 1000 位,完成 43 所学校的图书电子管理系统设备配备;新增或更换学生用机 510 台、教师用机 180 台;积极推进交互式电子白板配备;完善体育、卫生、艺术器材配备。
 9. 对上争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任务。
做好计划生育、勤工俭学、档案管理、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教育宣传以及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妇女、老教协和老科协工作;做好为民办的教育实事、包村等工作。
二、重点工作
1. 实施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完善配套、适度超前”原则,科学规划,总体推进,分项实施。围绕布局调整、场地标准化、校舍标准化、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师资配备与建设、公用经费标准拨付 6 个大的方面,立足实际,一校一策。充分发挥乡镇和学校的主动性,大幅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水平。
 2. 实施县域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推进工程。以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在深入推进“ 1751 ”改革创新项目实施基础上,启动县域“ 1711 ”改革创新工程,推动课程改革、教研科研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教育机会、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学校办学各具特色,县域教育整体提质。
 3. 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落实县政府 《 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 ,继续完善政府办园为主导、教育办园为主体的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有条件的学校附设幼儿园要做到园舍、经费、人员、教学“四独立”。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重点发展好农村学前教育,巩固提升城区学前教育。对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3-5 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强化幼儿教师的配备与培训,提高待遇。建立监管与督导评估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和保教质量。
 4.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坚持育人为本,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责任教育、国防教育、民族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推进新道德教育实验。加强课程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科学评价学生的发展水平和教师的教学工作。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 1 小时、幼儿每天锻炼 2 小时;加强健康教育,实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和公告制度。完善“以县为主”基础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监控体系,对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技术服务、科学评估和有效督导。积极开展市县级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办学品位和办学层次。
 5. 落实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计划。制定强化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开展“立师德,铸师魂”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坚决杜绝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假期办班行为。继续实施“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计划”,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学校挂职学习和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加大高中段学校教师支教和分流力度,新补充的教师重点向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倾斜。开展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组织好“教育管理干部论坛”,抓好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培训。多形式开展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和学科培训。加大培训经费投入,用于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的经费由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 安排。着力推进基于网络基础的技术与课程整合。
6. 落实“三环节”教学改革推进计划。完善课前预习、课中改进、限时作业“三环节”教学模式,总结提升其实践经验,形成具有大面积推广意义的操作范式。以该项改革为基础,带动承担的省、市级改革项目深入开展,转变教育质量增长方式,引领学校内涵发展。适时启动“三环节”教学改革系列达标活动。
 7. 落实教育文化建设推进计划。推进学校管理文化建设,创新学校管理,凝练办学理念。推进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激发师生创造活力。推进学校环境文化建设,搞好校园规划,增添文化设施。推进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开展文明上网教育,做好校园网络舆情工作。推进传统文化教育平台建设,争创“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开展经典诵读、科技创新、科学体验、艺术节、体育节及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8. 着力推进招生考试制度建设。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工程量的 50% 。认真落实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法纪、严防舞弊、严格把关,确保高考、初中学业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重大招生考试安全顺利举行。
 9. 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排查和整治,确保交通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和设施安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三、保障措施
1. 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工作定位实行“最优化”追求,深化“固本立标”主题实践活动和“两提升一创优”活动,调高工作目标,提升发展境界,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上水平,各项工作在全省有影响、全市争第一。工作方式实行“一体化”推进,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一体推进,各级教育规划和当前具体工作一体推进,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一体推进,上级安排的工作和本职工作一体推进。工作重点实行“项目化”运作,把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分解成项目,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做到“一项工作、一位领导、一抓到底”。工作过程实行“精细化”管理,以具体有效的措施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教育改革的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行风建设的提质。
2.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继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争取各级和社会各界支持,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发挥好“校财局管”管理体制作用,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强化学校债务风险意识,严格规范学校借贷行为,严禁随意增加新的债务。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贫困学生救助政策以及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3. 抓好典型推树工作。提炼和升华教育均衡发展内涵及实现途径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全国打造教育均衡发展的“宁阳模式”。培育和推广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管理、推进改革创新等特色学校的经验做法,引领各类学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培养和推树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建设一支德能双馨的师资队伍。
 4. 强化督导评价功能。将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等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日常工作,加强过程督查,实行专项督导。对因工作不力影响重点工作进程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实行重点工作项目调度和督察制度,对执行不力、屡督无效的予以问责追究。
 5.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新教育管理方式,优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大局。加强教育干部管理,完善教育干部选拔、考核、交流制度。加大对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落实招生考试、教师招考等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行政务(校)务公开,严禁各种形式的乱收费或搭车收费行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合并各类业务检查和评比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