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计划

2020年,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做实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截止目前,县级财政共投入111.5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履职尽责,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当前疫情防控各项需要。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强疫情防控应急资金集中统一调度,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快速拨付资金,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二是坚决兜牢地方“三保”底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创新财政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三是研究制定了《县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措施》文件精神,为疫情防控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二、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围绕年度收入增长7.42%的目标,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征缴,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和薄弱环节管理,挖掘增收潜力,夯实增收基础,做好均衡入库,努力实现年度收入目标。

三、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改善民生

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兑现落实民生扩面提标政策,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大专项资金清理压减力度,严格控制新增支出。通过清理压减专项资金、调整优化支出投向,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为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提供财力保障。一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肺炎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继续办好民生实事,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难题。积极支持惠及面广、补短板的民生重大工程。二是支持教育文化发展。构建“1+3”财政教育支持体系,促进教育资源优化布局,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大力支持文化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等。三是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积极跟进落实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基金缺口分担机制等政策,推动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配合做好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四是做好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支持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五是积极推动就业创业。提高促进性就业支出占比,降低保障性就业支出占比,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研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拓展创业政策空间、强化就业创业服务的政策措施。六是落实各项救助福利。适时调整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做好优抚安置、残疾人福利等方面工作。七是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配合职能部门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力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三个转变”。

四、加快涉农资金整合,着力支持乡村振兴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积极构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乡村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按照“能整尽整”的原则,将各级涉农资金全面归并整合,集中财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推动招商引资、政银保担合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撬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一是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大力支持乡村建设。二是逐步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7〕50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以实现县级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逐步实现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最终构建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三是加强乡村振兴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积极配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资金保障机制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补贴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加大农业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投入关键领域。五是推动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从制度建设、资金管理、加强监管三个方面发力,同时加强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主管部门作为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主体,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专项资金的相关信息。

五、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对接落实国家、省、州财税改革政策,深化我县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州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达标一项,批复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完成州县两级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8个方面73项改革事项, 顺排任务、倒排时间,确保“还没改的全覆盖,已经改的再提高”。

六、持续保持财政定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有序开展债务风险缓释。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落实隐性债务问责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完成2020年化解目标,实现隐性债务只减不增。加强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舆情监测。持续推进市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加强库款运行管理和动态监控,开展“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运行风险两年行动”。坚持“两个优先”,实施县级“三保”支出预算事前审核机制。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风险。加大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防控,推动政策性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持续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二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聚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任务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持续推进和实施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产收益扶贫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动态监控及专项库款保障等重点工作。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大排查,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做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工作。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财力投入,支持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积极主动配合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上级更大力度的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七、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进一步做好清欠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经济增长、社会预期、就业民生密切相关。务必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不留死角,突出问题导向,增强企业获得感,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约束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

八、以资产清查为抓手,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推进工作。将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动与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沟通,认真做好财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等相关工作。对全县74个行政事业、5家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全面资产清查,预计在四月底完成自查工作,5月中旬对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在10月底前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74个行政事业单位、5家县属国有企业进行100%核查,对核查出的问题出具相关的审计结果,进行针对性的解决。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各单位、企业对本单位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人,严格按照《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县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的购置、划转、处置等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三是夯实基础数据,提高管理水平。通过资产清查、数据治理等方式,完善国有资产系统数据,提高月报、年报的编报质量,也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针对清查梳理出的闲置存量资产,通过调拨等方式进行盘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九、以强化财政监管为抓手,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深化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继续做好十六个乡(镇)“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帐”工作,进一步提升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深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和项目竣工财政决算审批工作。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管理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抓好滥发奖金、工资、津贴等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进一步治理“小金库”;深入开展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监督检查;切实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运用“制度+科技”模式,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工作;扎实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十、党建引领以财辅政,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为标准,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继续抓好“五好党支部创建”、“党员积分制管理”等重点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改革发展,特别是权力运行重点难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积极支持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扎实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建立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