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安全生产监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强化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地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和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货运、公交、出租)等企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施工现场、公路施工队伍、路政管理、公路养护、桥梁维护使用等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三、监督检查

(一)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运管所1、监管对象:全县道路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等运输企业。2、检查时间和次数:(1)责任单位针对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及重要时段前期要开展一次专项检查。3、检查内容:客运站:(1)客运站客车发车前是否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记录是否详细;(2)灭火器、消防栓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3)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4)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客运企业、营运车辆:(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旅游标志牌)的;(4)具有定位装置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5)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的;(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普货企业、营运车辆:(1)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的;(2)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3)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4)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4、检查方式:(1)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2)现场检查和上路检查相结合;(3)查阅有关资料、台账、报表。(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责任股室:局建管股、1、监管对象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2、检查时间和次数:(1)责任单位开工前对施工企业的有关证照、相关制度、安全机构和安全合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1次检查。3、检查内容:(1)公路新、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包括在施工路段前后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和分离交通的锥形交通标)的;(2)施工企业有关证照不齐全的;(3)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5)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6)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7)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4、检查方式(1)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2)现场检查。(3)查阅有关资料、台账、报表。(三)公路路政、养护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公路段、州路政支队大队1、监管对象:辖区内公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养护安全监管工作。2、检查时间和次数:(1)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的四、五类危桥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安保设施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2)冬季在急弯、陡坡路段备足防滑料,责任单位雨雪前检查1次,雨雪期间每天巡查1次。3、检查内容:(1)公路、中修工程、小修保养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包括在施工路段前后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和分离交通的锥形交通标)的;(2)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3)冬季急弯、陡坡路段未按要求储备足够防滑料,制定落实扫雪破冰相关措施的;(4)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没有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5)中修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6)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7)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9)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10)夜间施工必须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11)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12)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13)整治路域环境,路产路权得到有力维护;(14)对陡坡、急弯、临崖路段、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15)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4、检查方式:(1)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2)现场检查;(3)查阅有关资料、台账、报表。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检查力度,狠抓隐患治理,推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环境。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情况,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安全生产法定教育培训的内容,突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三落实。同时明确监管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将监管责任细分到每一个工作岗位,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