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计划
2020年,我局燃气办在市、县业务部门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全面工作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及开展燃气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加强了行业管理,营造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了燃气方面的安全。现将2020年前三季度燃气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强化日常监管
我局要求燃气企业每天都要进行隐患排查并有日巡查记录,月底上报本月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报表,没有上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再者给予处罚。建立燃气工作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和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
二、开展燃气领域安全排查及治理工作
1.2020年第一季度,燃气办下发了(太建字[2020]3号)即《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燃气行业安全检查的通知》,第二季度《关于加强高温天气燃气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第三季度《关于开展全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其中第一季度共检查了13个燃气企业,其中液化气站10个、天然气企业3个,共排查安全隐患43项(其中企业自查隐患32项),下发安全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份,目前已督促各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并回复。第二季度检查出安全隐患20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目前全部完成整改并回复。第三季度安全检查共检查了13个燃气企业,发现安全隐患7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都在整改中,计划10月底全部整改完毕。
2.完成了《太和县县域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0)年》,已在政府网上公示1个月,下步报政府审批。
3.完成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供气供热建设发展情况现状调查及上报工作;完成城镇燃气“十四五”期间发展与建设规划上报工作。
4.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应急救援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全县燃气企业在6月底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5.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0年共抽查了3个燃气企业,抽查事项6大项16小项,部分企业未建立隐患台账,反恐防范工作未常态化管理,应加强常态化管理工作。
6.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及时对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防雷防静电、计量装置等设备申请报检,对设备、电、气及时进行巡检,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7.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论大小一样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所在企业地址,隐患类别,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待限期整改完成后,企业进行回复,核验后进行销号。
8.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活动,共排查隐患数68处,属一般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整改率100%,油气管道保护安全整治排查安全隐患62处,整改率100%。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燃气企业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2.部分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记录缺乏问题整改和整改回复,未形成闭环管理。
3.部分液化气企业未能按照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真实培训内容与计划存在出入。
四、2020年第四季度计划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活动,落实隐患整改,压实责任到人,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
2.加强企业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设。一是要求企业完善组织机构,任命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严禁出现站长兼职安全员的现象。二是要求企业建立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在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应急救援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4.认真落实燃气专项整治活动,按太安办【2020】21号文件要求,7月9日县安委办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会上住建局副局长付金夫解读了县安办【2020】21号文件精神,县安委办公室主任阮传宇作了强调,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上级布置的专项整治任务,住建局于7月10日召开全县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省、市、县相关文件,布置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工作,建立用户信息档案,8月10日联合旧县镇政府清理取缔一家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商户,没收15kg钢瓶22支,50kg钢瓶1支,10月13日,联合市场监管局取缔李兴镇幼儿园旁边一家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商户,没收15kg钢瓶2支,截至到现在已对全县燃气企业进行了两轮全面安全检查,共检查出隐患和问题27项,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目前已完成了20项整改,还有七项正在整改中。
5.完成燃气专项规划的报批工作。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