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树回族乡民族宗教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围绕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推进民族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顺,为建设“繁荣富裕博树,美丽和谐回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工作
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我乡所有工作人员、部分党员和辖区内少数民族居民,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通过在设立宣传台、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国的宗教理论政策和法规知识,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向全乡老百姓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并将《条例》的讲解学习纳入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农名夜校等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融入正常的宗教活动中。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和“法律七进”活动,以扎实的活动安排促进老百姓守法懂法用法,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
三、强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依据清真食品管理法律法规,配合食药监局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和重点节点联合执法检查,落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清真食品管理长效机制,及时查处清真食品领域存在的问题,治理“假清真”食品,促进清真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完善少数民族企业信息库。鼓励、引导、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兴业创业,发展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优先给予技能和创业扶持,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快速发展。
五、优化民族宗教服务工作
坚持依法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民族宗教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和输入地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大力弘扬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宗教教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
六、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
认真落实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做好信访接待,积极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纠纷。做好重要敏感时期和重大宗教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和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预案,实行宗教大型活动备案制、审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物、食品、宗教活动安全执法检查,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宗教活动安全,维护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倡导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强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方针和巨大成就的宣传教育,重点是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配合市民宗局开展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各类活动,鼓励宗教界以扶贫济困、生态建设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
八、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加强民族宗教管理队伍建设,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密切联系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开展民族、宗教方面的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团结、凝聚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