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爱卫月工作计划

2006年3月--4月,我市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将要接受全国爱卫会的考核和确定。为了确保我市执法系统“爱卫”工作取得实效,顺利通过验收,我市执法系统将在继续落实各项任务的同时,针对“爱卫”工作中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行督查和跟进,特别要围绕相关指标,加大投入和组织实施力度,对差距较大的指标进行重点突破,以实现再冲刺,再完善,再提高,切实把“爱卫”工作落到实处。(一)单位和个人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各科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办公室、会议室、楼梯、走廊、储藏室、仓库、宿舍等地面清洁,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

继续加大对我市各区主要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和风景区周边等违法建筑物、逾期临时建筑、影响市容市貌的建(构)筑物和高压线走廊下及沿线的违法建(构)筑物的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并迅速强制拆除新建违法建筑。

(二)为了进一步美化市容市貌,我局继续有侧重地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乱倒垃圾、乱堆放,乱开挖和乱占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如:主动与街道爱卫会和各村居紧密配合,积极参与到社区整治卫生死角,对不按时按地倾倒垃圾、乱堆放杂物行为实施严厉查处;及时与当地市政公用部门沟通,对开挖道路和占道申请严格把关。对未经批准挖路、占道行为坚决清理;对经批准挖路或堆放物料,但未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或规范堆放的,责令整改。

(三)继续推进各区中心城区主干道两旁不规范防盗网和建筑物天面违章搭建物的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物业管理等部门的作用,做好对辖区内居民的宣传、解释和动员住户自行清拆等工作。

(四)继续加强与市区内相关村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巡查重点地段,做好噪音污染及违法焚烧垃圾的整治。

(五)按照爱卫月工作的任务,结合执法局的实际,继续推进其他相关方面的工作。

“爱卫”是一项群众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因此,在“爱卫月”工作的全过程中,市执法局特别注重做好宣传发动这一环节。我局将继续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广泛的宣传,使市民清楚我市开展“爱卫”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等,努力提高市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其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积极性,营造共同创造和维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自觉参与到“爱卫”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