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

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共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食品、单位食堂和现制现售5大类28080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科学严谨、注重实效、覆盖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快速筛查,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注重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和结果运用,客观反映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更好地运用快检结果探索食品监管规律,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任务

2020年全市计划开展快检共28080批次,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6800批次,十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承担21280个批次的检测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一)市场监督监管部门任务

1.食品生产流通科根据省局统一计划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科学、合理逐级分配快检任务。对快检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督促抓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局。

2.各监管分局(所)按规定完成市局下达的快检任务指标。按月制定本部门快检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高质量完成本辖区快检任务。并组织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完成快检工作任务,组织做好快检有问题食品的后处理。

(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任务

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每年的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120个批次;
每年的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150个批次的具体检测任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本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三)抽检的时间和频次

本年度抽检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食用农产品每月抽检不少于120批次,专项、应急等抽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下达。(每月抽检批次分配数按附件1)。

(四)快速检测工作重点

1.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的,各分局(所)不再对该场所进行抽样快检。

2.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3.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分局(所)及快检室要落实好市局制定的食品快检计划,要将快检的品种、批次合理分配,并将快检结果录入“食品快检监控平台”,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市局将适时对食品快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每月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的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一)各分局(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按照《2020年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明确快检任务、快检重点、快检频次、快检进度,按月完成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同时督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开展快检工作。

(二)设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要固定专职人员从事快检工作,对检测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科进行备案;
各监管分局(所)要指导和监督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按计划开展日常检测工作;
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检测结果表明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通知受检单位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属辖区监管分局(所),并做好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一是市局适时开展食品快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对食品快检的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的检测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和检测技能比武竞赛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提高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二要开展快检结果比对活动,由食流科牵头,食药检中心配合开展。三要提高检测效能,将“你送我检”“快检进市场”活动延伸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当中,发挥快检真正效能。

(二)加强统一报告。各分局(所)要按照“谁检测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快速检测信息录入省局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
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及时汇总、整理检测记录,填写食品质量快速检测报告单;
各监管分局所不得将检测任务,委托到农贸市场及商场超市快检室检测;
同时,各部门于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将季度、半年及全年的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结果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电子和书式)。

(三)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所属监管分局(所)报告,等候监管部门处理。分局(所)得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快速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按照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四)加强检测保障。各监管分局(所)所需检测和购样经费由市局申请市政府纳入财政保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由各检测室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上报市局。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局督导组将每季度要对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测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进行排名和通报批评,要求对每季度没有完成市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由各监管分局(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将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根据情况选择改建。

(六)疫情期间加大快检力度。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大力发挥快检室作用,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抽检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食品安全。

附件:2020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分配表

附件1

2020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快速检测任务分配(批次)

一、四季度检测(批次)

二、三季度检测(批次)

1

镜铁分局

2000

900

1100

2

长城分局

2000

900

1100

3

雄关分局

2000

900

1100

4

工业园区(所)

800

350

450

5

同乐市场检测室

800

350

450

6

宏丰公司绿景苑5+1检测室

1620

720

900

7

绿化市场检测室

1620

720

900

8

北京华联超市检测室

2000

900

1100

9

宏丰公司英雄广场5+1检测室

1620

720

900

10

名家汇

1620

720

900

11

西部公司农产检测室

2000

900

1100

12

镜铁市场检测室

2000

900

1100

13

佳禾市场检测室

2000

900

1100

14

迎宾路批发市场

6000

3000

3000


合计

28080

12880

15200

注:分局检测任务由各检测室人员与分局(所)指派的工作人员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