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高水平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嘉政办发〔2012〕110号),现对2019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安排

201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8次,举办专题学法1次。

二、常务会议会前学法

(一)第一季度

1.《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司法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市住建局)

(二)第二季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市文旅局)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市司法局)

(三)第三季度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市统计局)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市生态环境局)

(四)第四季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市税务局)

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市市场监管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另行确定专题学法的主题、形式和时间。

四、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每次讲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题学法活动由市司法局提请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学习时间约2小时。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将学法培训活动作为促提升、补短板的重要措施,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