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保持、巩固和发展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民族团结工作取得的成绩,扎实有效地做好2006年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最大限度地引导教职工支持、参与拥军优属、军民共建,维护各民族大团结,深化和提高精神文明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碱泉地区“双拥双模”工作安排》和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现将2006年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6年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依据,按照乌鲁木齐市创建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自治区第二十四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大力开展、踊跃参与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呵护和弘扬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坚决反对和打击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恐怖势力,维护各民族大团结,使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在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总体目标的大局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
二、主要任务:
2006年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和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体要求,巩固成绩、创新途径、求真务实、生动活泼,推动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1、认真计划安排和筹措经费继续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主动慰问部队官兵和本单位军属(残)家庭,传达和体现党和人民对子弟兵的深情厚意,为他们排忧解难;继续与新疆军区军犬训练大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各种文体联谊活动、公益活动,国防教育,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技、智力拥军活动,把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作为教职工参与乌鲁木齐市创建和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实际行动,作为接受国防教育,支持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祖国繁荣的神圣义务和责任。
2、民族团结工作要在中心党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教育,特别是通过今年五月自治区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不断强化和提高各民族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珍惜新疆稳定”的大局意识,深入贯彻“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稳定社会的大局意识变为中心各民族教职工的共同心愿和自觉行动。同时,还要以开展民族团结大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培育和涌现出更多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和先进模范,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光添彩。
三、几点要求
1、拥军优属、民族团结工作关系到军队建设和国家稳定的大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全市各族人民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荣誉,特别是今年7月乌鲁木齐市要接受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国家级考核验收,全市人民的政治荣誉事关大事大局,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只能做的更好,绝不能有任何削弱和闪失。中心党委(支部)和各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关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积极组织、配合和参与各种创建活动,确保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2、要把拥军优属和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和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等时机,以板报、横幅、宣传橱窗,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军民和民族团结座谈会,走访慰问、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与内容为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增强教职工拥军优属、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维护军政军民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真正在教职工中形成尊重、爱护、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呵护、关爱、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
3、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落实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提倡少数民族和汉族教职工互相学习和使用语言,尊重、关心和爱护少数民族教职工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开展为少数民族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办好事、做实事,这是我们党委(支部)和各级领导重要责任和义务。
4、要检查和落实好军转、残、烈军人(军属)各项优抚法规和政策,妥善安置和解决好军转干部、退伍士兵、军属的实际问题,在工作、住房、福利、家属就业和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关照和倾斜。
5、要利用中心教育教学资源优势,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智力、科技拥军活动,主动为部队官兵提供方便。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工作,认真做好每年的征兵宣传教育。
6、要继续做好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各种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让我们在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碱泉地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热情帮助下,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使我们的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在新的一年有新的成绩和进步,有新的贡献和新的荣誉,为新疆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我们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