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一、认真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级配合的工作机制,要主动同公安、工商、劳动、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清查力度
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认真搞好流动人口的清查整治工作。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城不漏街、街不漏店、店不漏人。各级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要及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帐卡、档案并及时把漏登、漏统人员纳入管理,该发证的发证,该管理的管理。
三、认真搞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上站普查和生殖保健服务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流动人口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各级要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孕情普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四、继续抓好流动人口“双居”工程试点工作
今年我们要严格按照市《关于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工程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参照有关市“双居工程”试点工作的做法,认真做好“双居”试点的创建工作。
五、抓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
1、要确保平台运转协调、运行通畅,保障信息交换工作顺利进行。
2、搞好信息采集、汇总、交换。流动人口部门在采集信息时要实事求是,项目齐全、准确;情况汇总要及时、完整;同时每月的上网登录的信息要登记,保存齐全。
3、 交换信息,促进工作。县、乡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交换的信息运用于管理工作中,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