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我市有关学法用法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制化建设进程,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度学法用法工作制定以下计划:
全局领导干部和在职在岗公职人员。
(一)政治理论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十次会议和我市市委七届八次会议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法治理论摆在干部职工学习最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不断强化政治理论素养。
(二)党性教育。要把党性教育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三)法律法规教育。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主动运用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深入学习《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掌握基本知识;
学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运输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全面了解,熟练运用。要加强对新颁布实施和新修改、修正重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地重点学习,做到及时学习、及时了解、及时掌握,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业事务的水平。
(三)其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安
全生产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文件,紧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加强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相关文件,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根据上级要求和法定职责,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新学习内容、学习方法,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注重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要清晰掌握干部职工学习的薄弱环节,分批次开展专题学习,提高学习的针对性、便捷性和实效性。要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实效,集中学习不应少于40个学时,自学时间不应少于60个学时。
(一)坚持和完善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或会后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增强学法效果,做到逢会必学。
(二)坚持和完善专题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利用工学关系,针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等不同人群,针对涉路涉车执法和入企进厂执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信用公示等不同工作开展专题学法活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克服疏堵与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办事能力。
(三)坚持和完善集中学习制度。要坚持开展集中学习活动,适时邀请法制专家开展集中授课,并主动接受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等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集中学习辅导。
(四)坚持和完善培训考核制度。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全局工作规划,把法制学习考核作为领导干部任前必修、必考进行安排。要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措施确保学习率,进一步确保学习效果,确保考核合格率。
(五)坚持和完善自学制度。要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日,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学以致用。
(六)坚持和完善即时学习制度。针对新颁布、新修订(修正)的法律法规、重要会议讲话、上级安排部署和政策调整等即时性内容,要立即安排部署学习宣传,确保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成立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推进全局学法用法工作的贯彻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参照学习内容(附件2),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各项学习工作。要把学法用法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原则,局属各单位要合理利用工学关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认真组织学习。要坚持学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局属各单位年度学法计划加盖单位公章,经负责人签字后于1月20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电子版发至:)。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局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