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按照我市《关于编制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做好2021年城市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随机抽查制度,为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目前包括:(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2)、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核准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3)、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检查;
(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挖掘道路)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5)、临时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6)、工程规划手续办理及实施情况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1、更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检查要求,《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内容根据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2、更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检查要求,《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3、组织抽查。由局政策法规指导室具体组织抽查活动,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抽查内容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10%。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
实行以“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关业务科室、执法队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相关业务科室、执法队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相关科室、执法队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专门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
(四)强化廉洁自律。相关科室、执法队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通过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