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把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做出的科学定位,也是十七大的一个重要历史贡献。人民法院作为和谐社会的建造者和保障者,应当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解决人民法院实现和服务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新农村、旅游业、工业化、城镇化四大战略部署,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与人民群众密切接触的基层法院,更应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把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基层法院工作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以出色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和谐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下面我就个人体会,谈谈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以及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院各项工作作个发言,与大家共同互相交流。
首先,如何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
发展观既是人们对发展问题的总的看法,又是解决发展问题的总的方法,是关于发展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具体体现。
科学发展观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认真总结我国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
科学发展观继承了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同时又强调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继承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理论,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新的发展理念。继承了两个文明都要抓的思想,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推进的新要求。继承了讲平衡、按比例的发展经验,提出了"五个统筹"、协调发展的新观念。继承了讲求效益的优良传统,提出建立节约型社会和以自主创新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
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高度,搞清楚“为什么要发展,怎样发展,发展什么”?搞清楚“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发展的主体是什么”?搞清楚“为谁发展,靠谁发展”?也就是说,搞清楚发展规律、发展理念、发展动力、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发展措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其次,人民法院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动摇”,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 一要坚持发展不动摇。对现阶段而言,发展是第一要务,为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作为审判工作的价值取向。二要坚持稳定不动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稳定意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坚持服务不动摇。在审判工作中,我们必须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放松,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 一是拓宽便民渠道不放松。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二是加大调解力度不放松。要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作为调解工作的总目标。要将司法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要采取措施,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是重视涉诉信访不放松。处理好涉诉信访案件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必须端正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抓好涉诉信访工作。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含糊,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为人民法官,必须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信仰者,做宪法、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做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者,做法官形象的模范引领者。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含糊。二是要加强干警党性教育不含糊。三是要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不含糊
再次,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工作
一、坚持“三个至上”,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议上强调, “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涵,是科学发展观在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新体现。我们一定要把全部工作放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去谋划、去思考。按照省高院孙华璞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会上关于坚持“三个至上”,抓好法院工作的重要讲话要求,以三“三个至上”为统领,谋划好、发展好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二、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发挥审判职能结合起来,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是审判工作追求的终极目标。如何做到公平正义?首先,动机一定要端正,要以公心处事。只有心存公心,才能一碗水端平,做到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其次,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评判,公平裁决。再次,要统筹平衡,慎重下判。法官每作一个判决,都要考虑到与类似判决的平衡,不能倚轻倚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同案要同判,类案要类判,判决要有可比性。审判工作是庄严和神圣的,我们应该把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看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部分。这样,经过我们一代代法官不渝的追求和努力,公平正义的大厦就会变得越来越高大威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切实加强各个时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做到审判工作与各项工作“多不误,多促进”。
(一)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做到宽严相济、严格执法。严格掌握刑事司法原则,依法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宽严有理有据有度。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肃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加大对村霸、路霸、市霸等的打击力度;针对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努力开展好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有力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金融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通过“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等手段,做好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
(二)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推广便民之举,拓宽亲民之路,探索利民之策,特别是积极探索庭前调解前置的便民渠道,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加强行政审判,促进“官民”和谐。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监督和支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围绕大局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积极受理、严格审查,强化管理,促进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规范化。
(四)加大执行力度,护民权、解民忧。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艺术、变换执行策略,建立多样化、全方位纠纷解决机制。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力求多措并举,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促进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减少对立面,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五)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院的信访工作中去。在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时,注重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和完善涉诉信访预警、排查、通报和处理机制,把矛盾及时解决在源头和基层,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标准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结合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开展,先后制定了《**县人民法院处理信访及群体性事件应急方案》、《**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工作方案》和《**县人民法院“三级联动”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接访机制。完善了“院领导开门接访”、“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院长接待日”、“集中接访”、“预约接访”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了涉诉信访的渠道,促进社会稳定。
三、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法院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
法院的自身发展,关键要抓好队伍建设。法官队伍建设是公正高效执法的根本保证。要不断强化法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党和人民信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同时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是履行审判职能的前沿阵地,承担着繁重的审判任务。要抢抓“两庭”建设的有利时机,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扎扎实实地办理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切实抓好院机关和摆茹人民法庭门前“三化”工程的完善,力争其余四个人民法庭的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工作力度,在短期内实现我院基层基础建设有较大的改观。同时,我们要从夯实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基础的高度,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努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此,我们必须大胆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进取、善于实践,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