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乡镇不作为乱作为]管理行政

  “乱作为”和“不作为”是作风建设的两个顽症。本文是行政领导乡镇的不作为乱作为,仅供参考。

  行政领导乡镇不作为乱作为一:

  反腐高压之下,纠风步步为营之中,出来一个“不作为”的担忧,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八项规定”全线进逼,有的官员抱怨“什么也没有了”,甚至还有说“官不聊生”的,“好处”不见了,“灰收”取消了,于是“心情”就灰暗、就“没劲”,“精神状态”就“一落千丈”,于是就“躺倒”,就“不拿也不干”,这是一种“不作为”。更由于反腐败老虎苍蝇一齐打,于是除了“老虎联手反扑”的杞忧和“官员造反”的危言耸听之外,更有关于“相当数量的干部会以消极怠工来应对”的担忧,也就是说,担心他们“不作为”。

  反腐纠风,会引起大面积的“不作为”吗?这样的疑问本身就缺乏根据,甚至几近伪命题。但是确有一部分官员可能或已经出现了“不作为”的新倾向,却也值得注意——关于“不作为”,我们要讲两句话,一句是要教育,要讲清楚反腐使干部成为“不粘锅”,纠风令官员变得“清白”甚至有点“清贫”,这只是向“人民公仆”的本义、本相、本质的回归,“为官”本来就应“不易”,“当官”原本就不能“发财”,你不甘“清贫”,就请挂冠而去,你既然当了“官”,就要“干事”、有“担当”,而“不作为”的尸位素餐,本身就是一种腐败。第二句是不要怕,在我们这个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社会,在我们这个“超稳性结构”的国家,有那么一些官员“不作为”、撂挑子,天塌不下来,完全不必过度担忧,更不能因此影响反腐纠风的坚强决心和高压力度。

  我们总是讲,要把事情看清楚,要把问题想明白,就要讲辩证法,就要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防止牵不住“牛鼻子”,才能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在当前的反腐纠风中,主要矛盾是“乱作为”。

  “不作为”和“乱作为”看似一个矛盾,但我们面对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一部分人的“不作为”,而是长期累积的某些官员的“乱作为”。“乱作为”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粗放的甚至是粗暴的“乱发展”,一些官员拍脑袋的“上马”,拍桌子的拆迁,最后是拍屁股的升官走人;二是以腐败为实质的“干劲”。在有些地方,国企转制,明明有市场规律,为什么“书记”要去拍板;矿山买卖,明明是市场行为,为什么“市长”要去坐庄;工程建设,明明应是公开、公平的市场招标,为什么“一把手”要“拽在手里”,其中是有“油水”、有“好处”、有“回报”,要么是自己的妻儿亲属得益,要么是官商一体的“兄弟”获利,所以他才有这么大的“激情”、这么浓厚的“兴趣”,以至于扑在“项目”上乐此不疲甚至废萞忘食。这类的“大有作为”,这样的“干大事”,其实就是“乱作为”。比起目前一些官员的“不作为”来,这种“乱作为”的危害更大,所以成为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这种“乱作为”,如果“不作为”了,真的“不敢”了,那才是一件好事呢!

  再说一遍,部分官员中目前出现的“不作为”倾向,是值得注意,应当纠正的;但这不是反腐纠风和改革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我们的主要注意力要放在整治“乱作为”之上,更不能被某些“不作为”扰乱了视线、干扰了方向,削弱了决心。就在前不久,xx同志与全国政协对话,说了一段“看清楚,想透彻”的话,现录于此,以帮助我们抓住反腐纠风的主要矛盾——有委员提到,反腐以后,有的干部不作为了,不干活了。我问你们,不作为和乱作为,哪个对我们党的影响更大?哪个的现实影响危害性更大?换句话说,我们现在整治的是乱作为,不作为要不要整治?要整治,但是首先要把乱作为整治了。在整治乱作为的问题上要有紧迫性。我们才开始两年,不作为的问题大家不要太急,还要靠制度解决,还要靠思想教育。但是乱作为就不行!

  行政领导乡镇不作为乱作为二:

  如何提高执政能力,如今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热门话题。

  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很大程度上要看其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具体点讲,要看他们行政如何作为。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决定》中提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影响党的执政成效的问题,是导致执政能力不高的重要原因。决定提出的这些问题,针对性强,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

  实践中,群众对领导干部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其一,行政不作为。一些领导干部既有权力,也有能力,但该管的不管。现实中碰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党和国家都有政策规定,但他们就是怕惹麻烦,怕干砸了影响政治前途,所以能躲的就躲,能推的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些群众生活很困难,急需政府关心帮助,但他们就是漠不关心,视而不见。这里面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后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讲,还是不愿作为、不想作为。

  其二,行政乱作为。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比如,不是依法办事,不把手中的权力用到为人民服务上,而是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甚至以权谋私,走向腐败。

  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能不能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这其中包括领导干部自己是否守法,其行政作为是否在宪法和法律容许的范围内,能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是否从根本上尊重和服从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否真正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很显然,领导干部行政作为与不作为,对执政成效影响很大,群众感受深刻。在其位不谋其政,固然有问题;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有时候比不作为的危害还要大。

  在提高执政能力的问题上,《决定》特别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事实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依法执政来体现。因此,行政积极作为、依法作为,把依法执政的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所提倡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实现党的执政宗旨”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执政能力的提高才能真正实现。

  行政领导乡镇不作为乱作为三:

  目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如火如荼。此次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伸,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而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

  过去一年,广大党员干部将“三严三实”的要求体现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落实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行动中,不断取得了作风建设新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活动过后,“四风”有反弹、作风建设有松动,“庸懒散浮拖软”、“不严不实”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出现。

  只有坚决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三严三实”的戒尺规范自己,本着“严”和“实”的要求,才能强化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中央权威,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要经得住各种糖衣炮弹的诱惑,做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仆。

  二是集中整治、从严问责。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和问题整改进行明查暗访,既查工作落实情况,又听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反映和纠正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负面典型进行集中曝光,加强惩处力度。

  三是强化督促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紧密结合改革发展实际查找解决“不严不实”问题。领导干部要每时、每事、每点上从严从实要求自己,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无处遁形,形成风清气正、团结拼搏、实打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