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婚育证明是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将成年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上传给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这样就能够自动生成集中统一的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简介
电子婚育证明的发放对象为18岁至49岁的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电子化后,由户籍地将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在本省数据库中实时更新,生成电子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在办理时不需回户籍地,可在现居住地直接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和办理。现居住地办理的电子婚育证明信息与户籍地办理的证明同样有效、功能相同,可以作为卫生计生管理、提供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等的凭证。网上办理电子婚育证明的启用是一项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的有力举措,实现了办证的信息化、电子化,解决了流动人口办证难的问题。
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婚育电子证明办理流程
1、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请承诺表》(表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居)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服务窗口)领取 ,也可自行从卫生计生部门官网上下载);
2、进行信息双向比对:通过本市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与《个人信息承诺表》的信息进行比对;
3、根据对比结果办理。
(1)《申请承诺表》内容与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中 相关信息完全一致,以及比对不一致但能出示法定依据的, 及时办理 。
(2)《个人信息承诺表》信息比本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信息少或有差错又不能提供相关法定证据的,受理部门应及时与信息采集提供地及其相关人员核实,信息提供地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核实情况,视核实情况告知办理对象延后或不予办理的原因。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办理《xx市婚育情况证明》
2、本人身份证明;
3、《个人信息承诺表》。
受理机构
办证对象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服务窗口)办理,但须加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行政机构公章方能有效。
电子婚育证明的查询、核查、使用
电子婚育证明的查询、核查、使用由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所在居住地负责。查验结果可根据需求打印纸质电子婚育证明,加盖乡(镇、街道)或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具有法定效力。办理生育服务证及其他相关事宜不再需要户籍地出具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
登录流程:电子婚育证明查验需登录国家PADIS系统,实行注册用户授权制,向省、市、县、乡四级用户开放
查验方式:共有三种查询方式。输入男方或女方身份证号码;输入男方或女方姓名;输入联系电话。
在系统里如查询不到相应结果,可通过本市系统及国家流管平台向户籍地发送协查请求,户籍地应当及时反馈,并同时将相关内容上传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
国家系统同时向省级开放全员跨省流动人口个案查询功能。查询方式有两种:输入身份证号码;输入姓名。全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婚育证明:
XX,性别 ,身份证号 ,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登记,初婚未育,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和日期。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 准生证号: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