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会议讲话之一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会议讲话一
   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期和变革期,整个社会的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全面而深刻的变化。传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内容、管理方式已受到很大冲击。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机构编制工作的路子该如何走?这已经成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必须认真思考并积极探索的问题。笔者认为,机构编制部门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以推进工作指导思想的根本转变为切入点,主动转轨变型,走出一条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律的新路子。
    一、在指导思想上,要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机构编制工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了宪法,进一步表明了在新的形势下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机构编制部门在工作中要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机构编制工作,切实做到:第一,强化政治意识,把推动发展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是最大的政治。机构编制部门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推动发展。第二,强化大局意识,确保机构编制部门的各项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是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机构编制部门的同志要注重研究全局性的战略问题,努力做到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想得深一点,自觉地融入大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第三,强化创新意识,以思想解放为先导,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上台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三个代表”重要的精髓。机构编制部门要不断推动思想解放,敢于突破,善于借鉴,勇于探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方法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第四,强化民本意识,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我们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五,强化法制意识,把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机构编制部门要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机构编制的做法,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进行管理;改变单纯控编制、压指标的直接管理方式,逐步建立机构编制有效的控制机构,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的法定化。
    二、在工作思路上,要由微观操作向宏观指导转变
    要从习惯和满足于完成琐碎具体的机构编制审批业务转变到重视研究解决大的问题上来。长期以来,机构编制部门习惯于把自己封闭在单纯业务操作的圈子里,“就机构谈机构”、“就编制论编制”,视野不开阔,创新意识不强。在新的形势下,这样的工作思路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必须予以转变,从事务型的操作中超脱出来,既要“拣芝麻”,更要“抱西瓜”,把机构编制工作搞新搞活。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三个一切:“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革;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革除”,也说明机构编制管理必须主动适应、与时俱进。机构编制管理,“管”有两层含义:首先要管“制”,按政策规定,按规章制度,控制机构和编制的随意性增长;其次,要管“活”,不能仅局限于控制,而且要搞活,要用机构编制这个杠杆,促进政府机构的优化设置、编制的合理配置。因此,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逐步变被动为主动,由批机构、批编制、批职数,转为进行政策法规研究、战略研究、前瞻性研究和技术性研究,向编委会提出具有超前性、前瞻性的建议。
    三、在工作方法上,要逐步由“人治”向“法治”转变
     要改变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增强“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机构编制管理从理论上来说,它的内涵丰富,外延广阔,且应用性极强。然而,机构编制管理却一直未被人们所重视。实践中经验管理的随意现象比比皆是。因而往往出现一个反常的现象,即要编制的是“头戴三尺帽”,给编制的是“拦腰砍一刀”。这种双重的随意性主要是长期“人治”传统造成的。对此,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探索科学化、规范化的机构编制管理方法,按照科学原理和定编依据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切实解决靠主观经验判断决定机构、编制的问题。要大兴调研之风,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改革和加强机构编制控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重要业务工作的调研,使我们的每一项改革措施、每一项机构编制审批、每一个建议意见,都符合改革的方向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要自觉突破那些不适应形势的工作模式和思路,探索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层次的新举措。建立机构编制管理新途径,完善以机构编制部门为源头,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配套联动的约束机制,切实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要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充分体现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监督检查工作应根据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和任务等具体情况,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常规督查与随机督查、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活动。同时,要定期分析研究机构编制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在工作内容上,要由完成传统业务向社会领域拓展转变
    传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内容,主要是按部就班地完成项目调研、审批、登记年检、编制统计等规定动作。新形势下,我们应当全面拓展机构编制的工作内容,从传统工作内容的圈子里走出去,把工作面涵盖到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的一切相关事项。比如,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促进教育、卫生等资源重组;结合机构改革,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贯彻《行政认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等。总之,只要是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而且是政策法规允许的,我们就应该主动地迎上去,合力参与进去,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要的管理仍然是搞好机构编制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机构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方面,管理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工作内容的拓展,我们应该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强化部门服务功能,既当管理者,更当服务者,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组织机构保障,另一方面,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服务,努力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这样,我们的工作就能与时代合拍,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结合,路子也会越走越宽广。
    五、在工作取向上,要由满足局部需要向追求整体效益转变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和全面性,机构设置、编制审批等都必须纵向衡量、横向对比,定性与定量管理方法相结合,科学确定。按照系统论观点,任何一个系统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同外部其它系统之间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亦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互相沟通的。因此,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必须以全局的合理有效、整体优化为目标,而不能仅满足于局部需要,追求一时、一地、一事的合理,这必然会影响整体效益的发挥。当前,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职责,对此,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善于通过机构、编制这个杠杆,在工作取向上,由满足局部机构、编制需要向理顺政府职能,促进政府提高效能转变。现代编制管理理论非常注意机构职能的专门化问题,就是说,由于社会的分化,职能也随之分化,什么人,或什么团体,或什么机构履行什么样的职能,泾渭分明,互不混淆。唯其如此,才能保证机构职能的有效发挥。对此,我们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研究各级机构的性质,合理划分机构职能,明确职能边界,如此,才能使机构、编制的每一个环节相互协调,高效运作,从而从根本上减少政府“错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