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篇)(篇一)为积极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区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省、市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贯彻“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以“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紧紧围绕“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火灾防控、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基础保障、落实防火责任,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到实处,有效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先导区、谱写新时代幸福西宁更美中区篇章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组织、安全扑救”原则,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三)预防为主、反应迅速。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严密排查各类隐患,全面加强火源管控,真正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四)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责任单位间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3月16日、3月17日、3月20日、3月21日、3月23日、3月24日、3月30日、3月31日、4月5日

  (二)建立防火救灾工作应急队伍

  建立防火救灾工作应急队伍,严格把关、严控火源、强化管理,确保春分、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火灾,组成人员如下:

  (三)大南山各养护公司建立森林防火队。

  区农林牧水局牵头做好**11家管护公司防火救灾各项工作,各管护公司森林防火人员不少于35人,对责任片区逐一排查、严防死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防火意识养成。制定可行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宣传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户、传达到人。制定村规民约,大力提倡文明祭祀,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减少火灾隐患,全力营造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隐患有效减少。加大检查管控力度,设卡设点,严禁火种上山入林,依法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确保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同时,划片包干、严防死守,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坟茔周边枯枝落叶和杂草,切实减少火灾隐患。

  (三)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是严格落实防火包干责任制度,村干部和相应农户建立联防责任制,划出片区、分工负责。二是严格落实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抵制迟报虚报瞒报,保持各类通信设施和设备畅通。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用火屡禁不止,野外火源失控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火灾肇事者依法规予以严惩,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大扑救力度,确保各项政令畅通。一是认真做好扑火预案落实。真正做到人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切实担负起扑救指挥责任。二是强化扑救队伍管理。加强戒备、提高警惕、时刻防范,对高火险地区、高火险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布置防扑火力量,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篇二)清明节扫墓作为我国传统民俗,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间,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眼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年**省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南》的通知》(粤森防办〔**〕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龙森防指〔**〕9号)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深入宣传贯彻《**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以宣传为先导,以严管火源为重点,提倡文明祭祀,禁止明火扫墓,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建立起“领导重视,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力争实现清明扫墓祭祖零山火和零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时间

  **年4月1日至4月7日。

  三、强化督导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由钟来银同志担任组长,张志华同志担任副组长,李若辉、黄春明、邓永平同志为组员的工作督查组,深入各村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防火工作漏洞和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如实反馈,提出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督查记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火情处置不力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清明扫墓人员、公职人员、进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全力提**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做好对辖区内坟墓、扫墓群众及痴、呆、傻等人员的登记管理,根据墓地的分布情况加强跟踪监督,落实人员专项巡查,确保巡查监管到位,防范措施到位。

  三是强化火源管控。重点加大设立临时检查站的密度,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登记管理和宣传教育,督促扫墓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禁止爆竹、香烛、纸钱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压实防火责任

  当前,正值机构改革关键期和清明群众扫墓野外用火高峰期,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和包村工作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顾大局、保平安的角度,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按照镇人民政府要求在清明加强周前召开一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动员部暑会议,制定清明加强周工作方案,要压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压实镇村干部包村包片责任,镇包村干部要进村指导督促村干部、护林员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认真落实,坚决打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攻坚战,严防山火发生。

  (二)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牌、宣传车、小喇叭播放口号等形式大力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提倡科学祭祀,摒弃落后的燃烧纸钱、冥物、蜡烛等迷信祭祀方式,引导家人亲朋好友和父老乡亲采用礼花炮祭祀、鮮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代替传统的祭祀方式,以实际行动参与森林防火。一是护林员要戴上红袖章、插上彩旗、带上扑火工具、小喇叭播放口号、发放《**县森林防火告知书》、《**县森林火灾案例通报》等形式进村入户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组织村干部、理事会成员与村民签订张贴好《森林防火责任告知书》,村干部、理事会成员要上门做好宣讲工作,大力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七种禁止野外用火行为和违反规定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每家每户清明扫墓餐祖时注意森林防火,禁止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三是悬挂宣传标语,交通要道、主要进山路口要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加大布设密度,增强宣传氛围。四是各中小学校要开展“六个一”活动(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发一封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社区的良好局面。五是各村(居)要与扫墓群众签订《**县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做好签名登记存案并交至林业站。六是落实宣传车宣传制度。

  (三)齐抓共管,严控野外火源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以严管野外火源为切入点,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七个禁止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龙府规[**]7号)规定,做好辖区内坟墓扫墓群众的登记造册管理,村干部、护林员要根据墓地的分布情况分工负责跟踪扫墓行为,严防因扫墓祭祖活动引发山火。要强化护林员巡护责任,按责任区划分管护区域,护林员要佩戴红袖章、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区加强巡逻,落实巡山护林。村干部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和坟墓集中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值班把守,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对进入山边林内的扫墓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和宣传教育,并收缴火种,禁止携带一切火种进山。

  (四)加强应急值守,科学调度指挥

  各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归口统一上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和指挥调度工作。清明加强周期间,各村(居)每天要安排1名主要负责人留守值班,村干部、护林员要在岗履职,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严阵以待,靠前分片驻防。一旦发生山火,村书记(主任)要亲自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快速科学安全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7日,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各护林员的片长于每天16时前向镇林业站报告情况。镇林业站值班电话:

  (篇三)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为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首占镇**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7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29日-30日,各村开展自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阶段:3月31日—4月3日,首占镇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督促各村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各村根据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4月3日-4月7日,各村处于临战状态。镇督查组开展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方式

  1、听汇报:本村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首占镇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督导小组,由陈爱玉镇长任组长,陈香寿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村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3)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4)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5)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6)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并全面进入待命状态。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

  4、快速查处,加强打击。配合区森林公安分局及时开展巡查,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