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我市防洪排涝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防洪排涝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战略部署,以《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防洪除涝工程建设为重点,积极实施“五水共治”水利各项工作,全市全年计划完成水利建设投资33亿元,至6月底,已完成各类水利建设投资13.5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1%。
(一)加快编制和积极实施防洪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以《太湖流域防洪规划》、《浙江省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等为依据,组织编制嘉兴市地区防洪规划、嘉兴市城市排(雨)水规划、嘉兴市防洪水排涝水实施方案等,切实解决市域防洪排涝工作方面结构性、功能性和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防洪排涝体系。
一是加快编制防洪规划。针对近来年受周边防洪排涝格局变化影响,部分县城及农村圩堤防洪标准下降,外排涝水压力增大等现实问题,尤其是20xx年“菲特”台风对我市造成的严重洪涝灾害,充分暴露了我市城市排涝设施滞后、圩区防御能力降低、河道蓄水和行洪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我市已形成的“北排、东泄、南排”排水基本格局产生了严重影响。为此,我市抓紧开展《嘉兴市地区防洪规划》编制工作,在完成资料收集、相关调研、防洪风险分析及能力评价等工作的基础上,目前已编制完成防洪规划。根据不同雨型雨量和边界条件等,规划对完善防洪格局,明确圩区、城市防洪、海塘及主要行洪通道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海盐、海宁正在修编城市防洪规划,提高标准,拓展包围范围。
二是积极实施防洪规划。根据《太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方案》“突出防洪除涝,统筹考虑航运、供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利益”的要求,结合太湖流域洪涝水出路安排,我市全面开展了“新一轮”治太工程建设,相继建成了杭嘉湖南排工程、太浦河工程、红旗塘工程、杭嘉湖北排通道工程等,逐步形成并完善了市域排水格局。20xx年起,考虑河道淤积、河湖调蓄容量减少、地面沉降及新一轮治太规划措施尚未全部完成等因素,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牵头组织编制完成了《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坚持“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原则,提出在嘉兴地区兴建平湖黄姑塘出海排涝工程、杭嘉湖圩区整治工程、嘉兴市中心河拓浚工程等。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南排工程入钱塘江杭州湾的排水能力,规划实施南排续建工程。20xx年国务院批复《太湖流域防洪规划》,针对1999年百年一遇雨型,提出了全流域50年一遇防御洪水的方案。在流域、区域防洪规划的引领下,我市积极实施规划确定的建设内容,嘉兴市平湖塘延伸拓浚独山排涝应急工程开工建设并基本建成,具备应急排涝条件。同时,依据《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全面实施新一轮低洼易涝圩区整治工作,着力提升新市镇、新社区和其他农村地区的防洪排涝能力。
在积极开展流域防洪治理的同时,顺应城市发展要求,全面实施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根据《嘉兴市区城市防洪工程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将嘉兴市区防洪范围由原来的92 km2扩大调整至142.2 km2,在已建城市防洪大包围工程的基础上,城防拓展一期(嘉兴综合物流园区片区2.62 km2)防洪工程全部建成,城防拓展二期防洪工程已列入20xx年实施计划;城防拓展三期防洪工程将结合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南郊河段一并建设。各县城防洪工程均达到了50年一遇标准,重点镇达到了20年一遇标准。
三是统筹制定防洪水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五水共治”目标要求,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为工作主线,以“增外排、强筑堤、除内涝、强管理”为宗旨,以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突出矛盾为重点,依托《嘉兴市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制定了《嘉兴市防洪水实施方案》,切实把水利防洪排涝工程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优先安排相关建设项目。按照方案,计划通过三年(20xx-20xx年)建设,基本完成各县(市、区)主要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新一轮农村圩区整治和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建设任务,启动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建设,实施南排工程除险加固工程,进一步提高区域外排和过水能力。一线海塘全面达到百年一遇防洪御潮能力,防洪减灾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到20xx年,计划安排“固堤”、“扩排”等两类防洪水工程投资128.78亿元。工程建成后,全市防洪排涝将全面达到规划标准要求。
(二)加快实施防洪除涝工程,不断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以解决水的出路问题为重点,流域治理与区域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防洪除涝水利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1、加快实施流域骨干排涝工程。主要涉及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和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始于嘉兴市西郊京杭古运河,途经南郊河、平湖塘、北市河、上海塘、独山干河等,至平湖独山闸枢纽出海,全长77.48 km。20xx年7月,国家发改委批复该工程可研报告,审定工程投资为27.49亿元。其中,中央安排资金5.50亿元(占总投资的20%),省级补助8.25亿元(占总投资的30%),地方承担13.74亿元(占总投资的50%)。目前国家发改委已下发核概意见,概算总投资为27.4533亿元(部标、不通航),正抓紧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批及用地报批,全面启动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开工建设主体工程。
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涉及嘉兴、杭州和湖州等三市,我市境内共有五个分项工程,分别为南台头和长山闸排水泵站工程、南台头闸前干河防冲加固工程、洛塘河河道整治工程及长水塘河道工程等。20xx年7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工程可研报告,审定工程总投资为55.38亿元(中央级投资补助26%,其余由省、市安排,嘉兴境内投资33.55亿元,占总投资的60.6%)。20xx年9月国家发改委下发概算核定意见,核定工程投资56.018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安排14.56亿元,其余资金由省内解决。目前,杭嘉湖三市联合正在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年内计划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审批及用地报批,启动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
2、加快实施杭嘉湖南排四座出海排涝闸大修工程。杭嘉湖南排工程经长期运行,老化严重,安全隐患较多,已严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管理。经安全鉴定,长山闸、盐官上河闸、盐官下河闸为二类闸,南台头闸为三类闸,盐官泵站为三类泵站。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20xx年11月省水利厅将杭嘉湖南排4座出海排涝闸大修工程列入浙江省20xx年海塘配套加固建设计划。并根据李强省长20xx第694号批示精神,优先实施南台头闸维修加固项目,目前正加快启动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力争尽早具备开工条件。
3、加快实施全市城(镇)防洪提升工程。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需要,积极实施市区城防拓展工程。二期工程保护范围为嘉兴市区海盐塘以西、南郊河以北、原防洪包围圈以南,包围面积9.43平方公里,工程估算投资为3200万元,力争9月份进场施工,20xx年汛前投入运行。三期工程包围区域为平湖塘以西,北与原防洪圈相接,海盐塘以东,南临规划南郊河,包围面积约20.93平方公里,涉及堤防改建及防洪闸建设,在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建设中予以解决。秀洲新区50.83 平方公里将通过圩区治理项目实施,建设堤防29公里,节制闸28座。同时,实施平湖塘枢纽改造项目。通过建设,市区规划范围内城防工程全面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
积极推动海盐、海宁城市防洪提升工程建设。海盐县针对城市防洪薄弱的实际情况,正在编制海盐县城市防洪规划,包围面积58平方公里,总投资1300万。目前,防洪堤、交叉建筑物加固工程及武原街道城防提升工程正在实施。海宁市城镇防洪工程主要实施海宁市河、洛塘河(环西二路-长山河)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10公里岸线沿线征迁、护岸维修加固、绿道整治提升等,目前正在进行初设报批。
4、加快实施海塘配套加固工程。按照百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加快实施平湖市白沙湾至水口标准海塘加固工程和海盐县场前地方塘(临江段)加固加高工程。建设平湖市独山港区沿海前线海塘9991米,目前可研报告已报批。加固加高海盐场前原海塘648米,目前该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复,正在做开工准备。整修海盐县青山—鸽山段海塘护塘河4.35公里,通过护岸砌筑、部分河段拓浚等,提高挡潮标准,目前已完工。海宁市尖山围区西顺堤保滩工程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500万元,计划年底完工。
5、加快实施圩区整治工程。自开展新一轮圩区治理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整治面积79万亩,在防御去年“菲特”台风引发的洪涝灾害中发挥了明显的减灾效益。今年继续抓紧推进圩区建设,计划完成圩区整治面积35万亩,目前已完成治理面积15.8万亩。通过因地制宜联圩并圩、大中小结合,嵌套设防、分级控制,力争使全市圩区普遍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10年一遇排涝标准。
6、加快实施城市积水点改造工程。根据前期排摸,市区范围内积水点共计85处,并将整治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其中市园林市政局负责整治积水点51处,南湖区15处,秀洲区4处,经济开发区15处。目前市区已完成积水点整治71处,其中南湖区5处,秀洲区4处,经济开发区15处,园林市政局47处。市区8座下穿立交处已完成设置积水警示标线,正在开展编制8座下穿立交积水排涝泵站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计划年内完成改造任务。
(三)落实防洪排涝安全责任,不断提高防灾应急能力。
1、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各级政府针对各地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防汛检查发现的问题,层层签订了防汛防旱工作责任书,对防汛检查发现的水利防汛设施维护保养、堤防修复、涉水工程整改等问题都逐项落实责任。镇、村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及重要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都在市、县两级媒体上进行公布,确保了防洪排涝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应急度汛项目建设、水毁工程修复为重点,全力开展防汛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目前,已修复水毁堤防874处234.2公里,海塘4处0.6公里,水闸148座,防汛通讯设施76处,水文设施7座,完成率约为85%。同时,充分利用去冬今春修水利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加固加高圩堤85.02公里,整治河道960.61公里,新增防渗渠道800.79公里,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5.97万亩,改善恢复灌溉面积8.484万亩。并对各地防汛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圩堤和危险圩堤进行了应急加固加高。
2、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百名基层防汛责任人实务培训,全市76个镇(街道)(包括3个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1122个村(社区)设立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建立基层网格9541个。完善各类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独山排涝应急工程排涝联合演练,秀洲区开展了防汛防台人员转移应急演练,海盐县模拟强台风来临时防洪堤防决口堤防抢险和人员转移演练,嘉善县开展了县、镇两级防汛视频会商演练。进一步规范基层防汛仓库建设管理,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了由55处遥测站、3处潮位站组成的预警监测网络,各大中型水利设施建成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各地均建立了信息发布系统。集成杭州、湖州和省外相关工情水情,建设了周边水雨情共享系统。开展水文巡测线系统建设,合理布局监测站点,开启“嘉兴防汛”官方微信,进一步提升抢险救灾和公众预警能力。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1、城防工程建设依靠地方投入,资金压力大。自1999年我市全面推进城防工程建设以来,城市防洪工程发挥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城市的不断扩展对城防工程全面拓展和提升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去年“菲特”台风暴露出城防工程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紧迫问题,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城防工程提上了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但一直以来,城防工程建设资金以属地为主,国家和省级未设立该类项目建设的项目库,也就没有上级相应的专项资金补助渠道,作为下游承担着流域防洪排涝任务的地区,既面临亟需拓展和提升城防工程建设任务,又存在资金方面的压力和困境。为此,在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建议人大帮助呼吁将地方城防项目列入省级相关防洪建设规划,列设项目库,争取资金补助。
2、圩区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低,影响建设进度。经多方努力,目前圩区工程政策处理投资已纳入省级30%补助范畴,其余资金依靠县、镇村自筹解决。即便如此,地方负担仍有一定困难,而且与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等项目相比,补助比例仍偏低,致使资金配套难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乡镇尤为困难,基本上达不到配套要求,对加快圩区治理产生一定影响。在此,也建议人大积极协助向上级呼吁,要求提高省级对圩区建设投资的补助比例,以进一步提高地方圩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圩区治理顺利实施。
3、城防、圩区等防洪工程运行维护矛盾突出,影响整体防洪能力。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除了有效的调度运行管理体制,还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目前,由于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得不到足够的保障,水利工程设施普遍老化严重,影响正常运行。如:南排工程由于长期运行和日常维修养护经费远远不足,设备老化、护岸破损、堤防沉降等问题日益突出,安全隐患严重,排涝能力明显下降。城镇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保障还有差距。在圩区管理方面,由于运行管护费用缺乏稳定来源,部分圩区责权分离,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等矛盾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防洪排涝是“五水共治”最紧迫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中之重的根本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五水共治”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人大常委会本次专项审议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完善我市防洪除涝格局,提升防洪除涝能力,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的水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项目推进。开工建设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主体工程,实施南郊河东段工程和平湖塘疏浚整治工程,全面完成独山排涝应急工程建设任务,全年计划完成投资8.5亿元,争取3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开工建设扩大南排工程洛塘河和长水塘整治工程,全年计划完成投资1亿元。南台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争取明年汛前完成,长山闸除险加固工程争取明年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圩区治理和市区城防拓展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应急能力水平。
二是强化计划管理。按照“五水共治”防洪水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完成年度33亿元投资计划。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投资、进度、质量监管,强化强制性检测,确保工程经得起大灾大涝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防汛防台与抗旱两手抓,密切关注水雨情和工情变化趋势,科学研判和调度防汛工作,严明防汛纪律,确保安全度汛。不断提高防汛信息化水平,围绕“巩固、规范、加强、提升”,深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通过组织体系网、应急预案网、监测预警网、安全避险网、应急救援网、宣传培训、运行保障网等“七张网”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层次和水平。加强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机构,完善村级水利工作队伍,加强村级水利公共服务和管理,解决农村水利“最后一公里”管护和服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