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联系法在辩论中应用】辩论经典案例

  论辩中常常需要用案例来佐证观点反驳对手,可是如果只用一个案例来佐证,就未免显得“形单影只”,反驳力度不够。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中的案例练习法使用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联系法在辩论中的应用

  方法一:用揭示后果的案例进行联系

  “是否该用就业率来衡量大学专业优劣”的辩论赛上,正方认为就业率可以衡量专业优劣;反方则觉得用就业率来衡量专业优劣不妥。

  正方说:“大学设置专业不就是帮助大学生就业的吗?就业率低就证明这个专业没有生存价值了,是一个失败的专业。”

  反方据理力争:“不是的,大学毕竟不是职校,他的定位中有培养研究型人才的一面,比如哲学等专业本身就是小众的学科,虽然就业率不高,却有很高的研究价值。目前确实对就业率很是关注,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陕西就有30个就业率低的专业被撤销。可是另一面,关注就业率的结果就使我国几乎所有高校都变为‘职业培训所’,有的高校为提高就业率,把整个大学四年级都变为‘就业年’,不安排教育教学,即便安排,也对外出实习、找工作的学生开绿灯,大学教育严重“缩水”;还有的高校则‘要求学生就业’和让学生‘被就业’——‘要求学生就业’是规定学生必须在某个期限前,提交就业协议书,否则就拿不到毕业证书。这就和开除分低的学生以获得教学质量一样可笑,长此以往,我们的大学精神何在?”

  反方反驳对方的论辩中,使用的是陕西撤销30个就业率低专业事件和“以就业率定专业优劣”观点的后果案例联系在一起。这样联系证明忽视大学为求就业率而衍生的种种“怪现象”的恶果。就业率影响教学,其实是本末倒置,有悖于大学精神。后果清晰立于眼前,正方的观点自然有些站不住脚的。

  方法二:用对比强烈的案例进行联系

  一场“窗口单位是否欠缺责任感”的辩论赛举行,正方觉得窗口单位在责任感方面有所欠缺;而反方则认为窗口单位并不缺少责任感。

  反方进攻提了个反问:“窗口单位不同于其它的单位,他们每天要面对大量的服务对象,怎么会缺少责任感?对方的观点好像有点离谱了吧?”

  正方直面进攻:“首先,纠正你一个概念错误,工作繁忙并不意味着就有责任感。就像一个老师教授十个班级,他忙,不代表他就有责任感。我们考量责任感,是看这个人或者这个团体对责任的承担如何。就拿银行这个大家熟悉的窗口单位说吧,浙江慈溪市市民阿琴今年2月7日中午去当地某银行取款,由于该银行柜员的失误,多支付给阿琴1600元。虽然是银行柜员的失误,却要由取款人来承担责任,最终阿琴被法院认定为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如果说这件事不足给对方以触动,再看英国在十九世纪‘英国皇家银行诉布鲁克斯案’就确定银行柜员失误多给钱后不得追偿,银行有义务保持客户账户上数字的正确。而反观我国,同因柜员出错,要是银行利益受损,不管用正常的监控录像还是不正常的偷偷录音,追索的官司都稳赢;要是储户利益受损,一句‘离柜不负责’就被打发了。银行几乎不需要对自己失误行为负责,真是岂有此理。”

  正方先是纠正对手的模糊概念,然后开始反驳。其反驳中用了慈溪的现实中的案例和国外完全相反的处理方法作对比联系,两相对比之下,即可以鲜明说明银行利益和储户利益受损时责任的承担者态度不同。这样组合应用,比只是用一则案例来佐证更有攻击效果,孰优孰劣现场看得分明,这种方法有很好的现场效果。

  方法三:用性质相同的案例进行联系

  在一场“‘怀疑’对社会利(弊)大于弊(利)”的辩论赛中,正方坚持“怀疑”对社会是利大于弊的,而反方觉得“怀疑”会冲淡社会中的信任,弊大于利。

  正方:“如果我们不去怀疑,对社会上的事情听之任之,一方面会纵容违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人们去开发进取。请问,没有怀疑,我们怎样推翻旧的事物?”

  反方反攻:“对方只是说了一‘利’,为什么不说说它的弊端?现实中,它的弊端更为凸显。日前的周克华事件,就不停地有人质疑其是否真的被击毙;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变得多疑,疑神疑鬼,疑人疑己,在所有的质疑中,对权力尤其不相信。有官员骑自行车送女儿上学,认为这是作秀;清华毕业生焦三牛扎根西部被提拔,认为有猫腻;有市民申请到了北京‘77元廉租房’,认为权力在造假,是演戏给人看;连周其凤为其母祝寿,也被质疑为惺惺作态、哗众取宠。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建立信任?在社会上,政令难行;在企业,员工怀疑领导在骗他,凝聚力何来?这样过度的怀疑,绝对是有害的。”

  反方为了证明对方所谓的一“利”是改变不了弊大于利的事实的。不仅用了公众怀疑周克华事件进行反驳,而且还用同性质的诸如“官员骑车送女”“西部大学生被提拔”等事件的怀疑,来说明现在怀疑大行其道,而直接摧毁社会的信任。有了同性质的案例进行联系,反驳有了排比气势。同时也深刻地点出了,怀疑对企业乃至社会的害处,反击效果明显。

  小编有话说:案例联系法会让你的论辩中反击告别单兵作战,代之的是团体进攻。不仅要求单一案例的准确得体,还要有整体的相互配合来实现更好的进攻效果。